北塔区法院扎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27.10.2014  18:46

      湖南法院网讯    近年来,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把司法救助作为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将司法救助贯穿于法院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全过程,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关注困难群众,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树立能动司法理念,畅通司法救助渠道。 为使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司法救助的条件和程序,该院将有关诉讼费减、缓、免等司法救助的规定醒目张贴在立案大厅,通过在立案庭设置导诉台和救助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南,将司法救助方面的规定主动告知广大群众。对经济上确有困难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力缴纳诉讼费的当事人予以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困难群众的诉权得到实现,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2013年11月至今年10月该院为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用150人次,共计750887元。
      细化救助操作标准,简化司法救助手续。 在当前我国社会面临转型,各种新的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并不断涌现的形势下,需救助案件类型呈多元化趋势,从传统的追索赡养费等案件扩大到侵权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涉法涉诉信访等案件。面对这种复杂形势,为了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和弱势群体确实打得起官司,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北塔区法院立案庭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和《办理诉讼费缓、减、免实施细则》进行进一步细化,简化审批程序、细化操作标准,切实做到立即审核、立即上报、立即审批。对经济确有困难、符合救助规定的的当事人,只要提供其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经立案人员初步审查后,由立案人员报庭长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即可获得救助,及时进行立案。全程均由立案人员负责办理,一站式服务到位,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北塔区法院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和《湖南省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扎实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该院坚持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活动的必然要求,全面摸排本院各部门符合条件的救助案件及对象,坚持正规操作,逐案逐人审核把关,重点为遭受严重伤害和不幸,家庭条件特别困难等急需救助的对象申报国家司法救助,切实把国家司法救助与诉讼费用缓减免、立案救助、调解救助、执行救助、信访救助等结合起来,形成司法救助立体保障网,为进入诉讼的贫困当事人实施立案、审理、执行、信访全程救助。 今年,该院通过司法救助成功化解信访积案二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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