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30.08.2017  17:1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16日至4月1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进行了巡视。5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地税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推进巡视整改的组织落实情况

省地税局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增强坚决主动、全力以赴抓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部署落实到位。

(一)突出思想先行,牢牢把握方向。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巡视反馈意见,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凝聚共识,明确方向。6月14日组织召开省地税局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情况整改工作落实部署会议,党组书记、局长周巧艺同志做动员讲话,要求全系统把巡视整改作为向党中央看齐、严守纪律规矩的具体行动,作为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难得契机,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地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把思想统一到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深刻领会,坚决贯彻,积极整改,进一步增强聚焦问题、严改实改、真改深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系统上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发现了问题,就要解决、要处理。巡视效果好不好、震慑作用强不强关键看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对以往不到位的思想认识进行纠偏,确保直面问题,即知即改,突出干货,不走过场。

(二)突出领导带头,坚持以上率下。省局党组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带头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带头督导巡视,为全系统整改工作作出表率。周巧艺局长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安排部署的整改任务一直紧抓不放,在党组会、局务会上严格要求,深入市州局进行专题调研,严格督导各处室、各市州局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带头主动认领整改责任,认领班子共性整改问题14项,个性问题38项。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主动认领“清单”,细化任务,抓实工作,把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落到实处,在全系统形成良好的整改氛围。

(三)突出责任落实,严密部署推进。明确巡视整改工作由省局党组负总责,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巧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市州局、省局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省纪委驻省局纪检组副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局政工处(党风廉政办),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推进落实。全系统各级党组相继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目前,省局共召开8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4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3次部门负责人协调会议,及时部署推进,打好整改攻坚战。及时向省委巡视组、巡视办对接汇报、接受指导,除日常报送资料之外,共向省委巡视组、巡视办作了11次专门汇报,确保巡视整改工作不跑偏。

(四)突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制发《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局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逐一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注重实效,科学推进,做到立行立改的问题雷厉风行改、选人用人的问题动真碰硬改、信访交办的问题依纪依规改、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问题建章立制改。既从层级上列清单,分为省局领导班子成员、省局机关各部门和市州局的问题清单,又从问题的涉及面上列清单,分为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各单位按图索骥、主动认领、一一落实。统筹把握整改进度,除情况复杂、需上级部门或外部门协同解决的整改措施外,其余具体整改措施均要求限时完成,并区分不同的整改要求细分完成节点。注重整改具体问题和建立制度机制相结合,既立足于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又着眼于建章立制、固本培元,坚持举一反三,对全系统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全面系统地梳理,排查税收工作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党费、津补贴、“带彩”打牌、收受红包礼金等专项普查,自查自纠、建章立制。

(五)突出督查督办,敢于较真碰硬。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建立周协调、提醒和通报制度,坚持每周汇总进展情况,督促指导责任单位抓早抓细抓实整改。编发巡视整改工作简报,及时传达省委巡视办指导精神、反映整改进展情况,对好做法进行推介。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在巡视整改清单的基础上制定工作台账,严格审核把关,完成一件销号一件。扎实开展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从各部门抽调25人组成6个督查组,对14个市州局、55个县市区局进行督查,对领导不力,成效不明显,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约谈单位一把手,并下发整改督办函64件,限期整改到位。

二、具体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局党组将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细化为3大类、18个具体问题和事项,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不含糊、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对“党的领导突出不够,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

1.党组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建立“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党建工作机制,省局每个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两个以上的区县局作为自己的党建工作联系点,指导联系点的党建工作。二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省局领导每年下基层不少于60天,其中赴基层联系点每年不少于4次,不少于30天。省局领导下基层前均由陪同处室将行程安排、参加人员、调研内容等情况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作出统一安排。三是有针对性地研究与解决“营改增”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7月2日至7月7日,分别在株洲和怀化召开由分管人事工作市州局领导、人教科长和部分县市区局局长参加的工作片会,研究统一干部思想、加强队伍建设的措施。

2.党组把关意识不够强的问题。一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省局成立组织收入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协调地税年度收入计划事宜,引导党政调整收入预期,切实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赢得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尽量避免地税收入层层加码。某市局主动调整税收增长指标,争取当地政府同意,已将税收增长目标调整为与省里下达的增长目标一致。二是严肃组织收入纪律。省局成立组织地税收入与经费挂钩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针对省委巡视、国家税务总局执法督察,以及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发现的收入质量问题线索,组织专项督察,举一反三、督导整改。某市局组织各县(市区)局对2016年通过融资平台入库的税款进行认真核实整改,确保每笔入库税款合法合规、程序到位。三是克服“好人主义”。对财政部专员办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4个市州局税收违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扣分。对多缴的税款用以后年度税款抵缴,不能抵缴的办理退款手续;应征未征税款通过检查核实,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对于违规减免税的,已经将欠税缴入国库。

3.党组监管协调机制有缺失的问题。针对“2015年至2016年,全省地税系统有79名党员受到行政处分,其中40名党员未给相应党纪处理,特别是有5名党员受到行政降级以上处分,却没有给予他们相应党纪处分”的问题,经请示省纪委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党纪处分。针对党纪政纪处理的配套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已与当地党委、纪委多次衔接,严格执行《湖南省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实施办法》,着力健全和完善党纪政纪处理的配套机制。

4.基层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走样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全面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强化领导作用的有关意见》,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督的相关实施办法,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决策监管、防范决策风险。二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明确提拔任用干部、项目投资、大额度资金开支等重大事项,单位“一把手”必须实行末位表态制,避免“一言堂”,坚决杜绝“一把手”先声夺人决策、违反决策程序决策和暗箱操作决策的行为发生。三是整治以集体研究名义规避个人责任现象。针对违规决策的情况,明确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的不同责任和处理办法。四是加大对基层“一把手”监督力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意见》,加强对各基层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述德等措施的执行力度,切实把各级“一把手”管好管到位。

(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缺失,选人用人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注重党员意识培养。印发《全省地税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和目标。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定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在推进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上走在前、作表率。二是加强党性锻炼。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加强党性锻炼,严肃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省局党组于7月26日召开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清单,进行“红脸出汗”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敢于自我剖析、修正错误,互相批评做到开诚布公、直截了当,触及了灵魂,体现了党性要求。三是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针对“上一轮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认真对照上一轮巡视反馈意见,梳理台账,逐一排查,就没有彻底整改到位的、群众仍然反复提出的事项,对整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结合本次巡视反馈意见,切实下足气力整改到位。四是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记录。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肃”问题,制定《关于全面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强化领导作用的有关意见》,对规范党组会记录提出具体要求,更换省局党组会议秘书,每次党组会均印发会议纪要。

2.基层党建工作落实落细不够的问题。一是牢固树立党建主业意识,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完善党建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党建分值权重提高到16%,并量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奖惩。针对各级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不同的履责要求,制发四类履责记录本,明确履责方式和时限,以痕迹管理倒逼责任落实。抓好各级党组书记、机关党委(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今年7月组织开展省局机关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述职评议,督促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二是多举措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进一步落实《关于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地税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全面推行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内容,组织开展全系统党建工作暨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交叉检查,检查14个市州局机关党委、55个县市区局164个党支部基层党建工作台账,查阅326个党员个人学习记录本,查找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挖掘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确定40个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单位,进行重点培育,拟于明年表彰20个示范点单位。省局机关拟组织开展“党课大家谈”活动,创新形式、转换视角、强化交流,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系统组织开展“学理论、比奉献、做表率”主题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四是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将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培训教育纳入新的五年教育规划,要求各级把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作为学习培训必修课,大力开展政治专题培训,在各类业务班次中设置党性教育环节或内容。

3.部分党员党章意识淡漠的问题。一是大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任务、量化考核。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教育,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带动支部学习,促进党员自学,中心组全年安排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6次,时间不少于12天。全系统每年举办“湖南地税讲坛”和市县两级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专题学习班,深入系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和党的最新理论。积极探索“智慧党建”,运用省局党建网、微信公众号、地税杂志等多种手段,打造党员学习交流的综合平台。从7月份开始,在全系统举办“喜迎十九大,爱税爱国家”主题演讲比赛,共162人参加市州局初赛。结合本次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在全系统组织“两学一做”党建知识教育培训和测试,共2400余人参加考试,考试成绩95分以上的达90%。二是严格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组织开展党费清查补缴工作,做到应缴尽缴。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员身份意识教育。推广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确定每个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为党员主题活动日,组织党员听党课,开展学习讨论、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党员痕迹管理、纪实管理,建设维护好党员统计信息系统、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创新党员常态常效教育服务机制,承接湖南党建信息化平台建设试点。

4.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省局注重党管干部原则的落实,进一步强调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党组、分管领导和人事部门的主体责任,紧紧把握“好干部”的标准和严格考察的措施,切实破除“唯票”问题。拟定《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动议环节要提出选拔初步名单,明确民主推荐结果只作为选拔干部的参考。在确定考察对象时要将民主推荐与日常考察、年度绩效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应等情况综合考虑,防止把推荐票等同选举票,简单以票取人。二是坚持选人用人工作基层导向。明确规定选拔干部要从具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基层优秀干部中推荐选拔,力求更好地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针对“省局机关和市州在选拔正处级实职干部方面有差距”问题,省局于2016年组织选拔5名正处实职干部,事先印发了《湖南省地税系统2016年选拔正处实职领导干部实施方案》,其中信息中心主任职位,因岗位特性明确了专业技术要求;根据队伍建设年轻化的要求,明确了1个4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类职位。同时,明确规定全省系统符合方案规定基本条件和资格的干部,均可参与选拔,符合系统实际情况。针对“下派人员多,上挂人员少”的问题,进一步加大了上下交流力度,2017年3月出台《湖南省地税系统优秀年轻干部交流培养办法》,安排缺乏基层或下级机关任职经历的省、市州局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下级机关或基层单位任职或挂职锻炼,安排缺乏机关工作经历的基层或下级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省、市州局机关进行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每年上挂和下派各安排20人的规模,为优秀年轻干部的成长进步提供更广阔的平台。同时,2017年省局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选调21人,有力激发了基层干部工作热情。针对“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结构趋向老年化”问题,全面实施后备干部培养计划,着力破解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等问题。规定各市州和县市区局要确定2名年轻后备干部,逐步完善班子的梯次配备。对没有45岁以下干部的市州局班子,规定班子职位出现空缺时,必须选配1名45岁以下的干部进班子。三是严格落实交流轮岗规定。认真落实《湖南地税系统干部交流轮岗办法》,重点对办法中关于市州局、市州局直属行政单位及县市区局正职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必须交流;连续任县市区局正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到其他同职级岗位的要求。针对反映的两个市局、某市局稽查局等单位“一把手”任职多年的问题,将在下次干部调整中将结合空缺职位的选拔一并调整到位。

5. 坚持“五湖四海”不够的问题。一是着力解决违反回避规定,“近亲繁殖”现象突出问题。坚持公务员凡进必考和公开遴选制度,对个别调入地税系统的干部,也严格按照湖南省干部流动调配办法执行,破除“近亲繁殖”的土壤。针对市州局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家属进入地税工作的问题,主要是两方面因素叠加造成:一方面,地税成立之初征管力量缺失,按政策接收了部分从税专、税校毕业分配的子弟;另一方面,1994年~2005年间,地税系统按政策先后接收安置了1000多名子弟退伍兵。二是坚定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坚决纠正“任人唯亲”现象。2017年省局机关公开选调方案明确规定,省局干部直系亲属不得报考。针对巡视中提出的部分领导干部子女的问题,已根据巡视组明确的对象与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进行对接,详细报告了调查核实情况,目前正等待干部监督处的反馈意见。三是净化政治生态,破除圈子文化。进一步严格干部考察工作要求,规定要切实淡化和消除地域观念,对平时热衷于搞同乡、同学等“小圈子”的干部坚决排除在选拔人选之外,不得作为考察对象。进一步强调各级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主体责任,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6. 整治“三超两乱”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定方案”。省局严格按照省编办“三定”方案规定及有关批复文件规范省局机关机构设置,省局已多次向省编办汇报,并请省编办实地调研,相关请示文件已经报送省编办。二是针对设立机关党委(总支)副书记享受部门正职待遇问题,机关党委(总支)副书记主要承担研究谋划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党建工作,在不增加编制和职数的情况下,配备部门正职待遇的干部担任,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党建工作。三是加大“消超”力度。市州局系统工会主任已向省编办申请职数,正在等待其正式批复,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对省局消超措施表示认同。

7. 人事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查干部“三龄两历”。严格执行干部人事信息专项审核文件要求,对干部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等有关问题进行重点审查,对巡视反馈中指出的4名年龄认定失当和1名认定失真的情况,已与干部本人谈话,并按政策重新予以认定,由干部本人进行了签字确认。拟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信息管理的意见》,对拟选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新进干部人员的档案实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存在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任职、录用程序。二是严抓人事档案管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信息管理的意见》规定了档案材料归档时间、干部信息专项审核要求、干部档案日常审查制度、干部档案管理队伍建设、干部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内容;落实人事档案专人负责制,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保密性。对部分档案目录缺失的情况,也已安排专人对装订欠规范等情况重新整理装订。三是严格规范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将按照干部人事信息审核要求,把人事专项审核结果向省局党组进行专题汇报;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抓实主体责任;拟组织系统干部人事专项审核和认定培训,确保具体工作人员全面熟悉和准确掌握审核认定的工作标准、要求和操作方法,确保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审核和认定;在全系统部署干部人事信息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在年内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和交叉检查,重点解决干部人事信息专项审核中存在的政策执行不严格、审核登记不全面、组织认定有偏差、程序执行不完整、查核处理不到位等问题,做到严格执行政策、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归档材料、形成长效机制。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认识有差距,“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 主体责任担当不够的问题。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一书一单一本一报告”(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两个责任清单》《“两个责任”履责记录本》《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对履行主体责任实行月对账、季分析、年报告。强化督办检查、工作约谈、评议报告等措施,坚持半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按照责任清单倒查履行“两个责任”的情况,对不作记录、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公开曝光,对问题突出的单位约谈“一把手”和纪检组长,并在绩效考核中扣分,促使“两个责任”落细落小落实。二是加大“雁过拔毛”式腐败和“纠四风、治陋习”两个专项整治活动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解决专项整治工作缺乏力度的问题,进一步查找和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线索,加大惩治力度。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全系统累计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1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次。在全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红包礼金清理。三是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下发《中共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严明作风和廉洁纪律的通知》,以党组名义颁布“五条禁令”(严禁以税谋私、严禁违规插手经营活动、严禁公务接待中饮酒、严禁进行“带彩”打牌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在全系统开展家风建设,通过活动做到“知干部家情,促家庭助廉”,进一步消除监督的“盲区”和“死角”,有效预防八小时外的廉洁风险。对巡视意见中指出系统内个别干部吸毒、参与赌博等问题,均已按有关规定进行了立案查处、给予行政及党内处分、退职或辞退等处理。

2.执纪问责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强监督执纪力量。落实“三转”要求,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范围、工作流程、工作方法等,切实转变纪检监察的职能、作风和方式,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配齐配强各级纪检队伍,明确市州局纪检组不得少于5人,县市区局纪检组不少于3人;下级纪检组正副组长由上级纪检组商人事处共同考察;市州局、县市区局纪检组长参与定期轮岗交流。加大纪检干部培训力度,各级纪检组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集中培训,培训面不低于50%,并通过干部调训、干部选学、集中教育等多种途径,不断增强纪检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着力解决“宽、松、软”问题。加强信访举报管理,针对问题抓执纪,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对知法犯法、顶风作案、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严查重处、绝不姑息,形成强大的震慑。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依纪依规依程序办事,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究。三是严查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规范问题线索处理程序,从源头上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扎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开展执纪问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2014年某市局规费科违规招待、多发奖金,对相关人员仅给予诫勉谈话处理的问题,经当地纪委调查,事件发生在2011年-2013年,费用的主要用途是用于工会经费征管工作会议开支和奖励征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一部分用于日常接待,经当地纪委同意,市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和诫勉谈话,退还了从工会留存经费中领取的奖金,加强了经费管理。三是规范信访举报查处。纪检组对近年信访件进行自查,根据纪检监察信访操作规程,对其中5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核查。加大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核查力度,建立信访举报跟踪督促机制,实行信访核查报告由经办人、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字背书制度。及时将信访处理结果向举报人、投诉人或转办部门进行回复和反馈,确保做到线索零暂存。四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总局实施办法,以常态化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加大问责力度,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的,抓住典型,精准问责,体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鲜明态度。对某市原副局长邱某等10名干部聚餐饮酒致人死亡问题,已由省局纪检组、市局纪检组进行调查,对聚餐饮酒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延长试用期半年等处理。

3. 存在诸多廉洁风险点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基层经费保障机制。对全系统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问题,对全系统结余资金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分清性质、分类处理;要求各单位制定结余资金盘活计划,对已无法支出或已不需要支出的,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资金,按照原资金来源上缴财政;考虑到系统的经费体制及现有结余资金规模较大,拟用3年时间压减,并逐年纳入预算;建立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认真落实存量资金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强化对存量资金和大额资金支付的监控,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对未将地方补助收入纳入决算管理问题,2016年起,省局已将地方补助收入纳入全口径决算,予以了全面反映,并按照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公开。对某市局2014年借给市财政资金至今未归还问题,因该笔资金属于市财政按照税收收入考核办法给予补助的经费收入,但未使用完,市局将按照规定将这部分结余资金由借支转为上缴市财政。二是严格控制人均支出和税收成本。强化全面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控制,规范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审批程序,通过预算管理加大税收成本控制,严格控制经费收支规模;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等公务支出管理规定,规范公务支出审批权限、支出程序、核算要求,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强化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管力度,确保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加强财务宣传培训,重点开展针对各单位“一把手”、财务分管领导、财务经办人员的教育培训。三是着力盘活国有资产。对省局岳阳培训基地的资产闲置问题,经省局党组充分论证,拟将其作为岳阳县局第三税务分局和市局培训中心办公场地。认真开展全系统自查,要求各单位自查国有资产流失、浪费和闲置情况,切实加强对闲置资产的管理,合理规划用途,确保资产不流失、不贬值。严格把控投资审核关,从项目可行性、必要性、配备标准、现有资产状况等多方面严格审核,确保资产配备在符合规定的基础上既满足需求,又不浪费。四是规范大额提现和发票管理。印发《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的通知》,对工会经费的收入来源、财务管理进一步明确规范,工会经费开支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禁止大额提现,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能转账的一律转账。五是认真规范二级单位财务管理。加强金辉大酒店财务档案管理,指派专人负责财务及酒店档案管理并派送到相关院校进行专业培训学习。对以前年度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编号归入档案室;开展酒店改造项目自查,将2008年以来工程装修改造资金使用、支付、结算情况汇总,详细说明;严格规范酒店采购资金的管理;清理酒店无计划的采购、库存商品、物资登记造册,杜绝重复,过量采购;出台酒店采购物资管理办法和使用制度,对大宗采购物品由总经理办公会议集体决定。

4. 税务执法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规范税务稽查程序。全省系统各级稽查部门切实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稽查规范1.0版》,税务稽查各个环节严格按规范实施,所有流程通过“金三”系统发起,所有稽查案件均通过集体审理、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确保各环节、全流程公开、透明。对“三一重工”税款未执行到位的问题,省局稽查局已向“三一重工”下达执行通知,要求其于2017年8月30日前将查补税款补缴到位。如不能按期缴纳,将对该公司及纳税人立案检查,确保税款到位。二是推进实施稽查案件“一案双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一案双查”工作的要求,核查2014年以来省稽查局查办的所有案件,逐户查看、补齐“一案双查”资料。结合2017年异地稽查巡查工作,深入14个市州局稽查局调研“一案双查”工作,重新修订省局“一案双查”制度,将“一案双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常抓常管。三是加快转变基层执法人员工作作风。深入扎实开展行风建设,以“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为宗旨,牢固树立优质服务理念,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依托《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效,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政爱民不谋私。对某分局局长郝某作风粗暴问题,市局纪检组成立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经市局研究决定,对郝某作出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的组织处理。

5. 整治滥发奖金补助问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重申津补贴纪律规定。明确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和省统一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之外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严禁提高津贴补贴标准,扩大实施范围。绩效考评及绩效奖励方案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体现对工作成效、干部表现的考评,奖优罚劣,不得以绩效奖励为名发放其他津贴补贴,不得平均发放绩效奖金,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合规。完善税收考核奖金审批依据,规定必须取得十八大以后有权部门的文字依据,从制度上将奖金发放纳入规范化轨道。二是集中开展自查清理。下发《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津补贴发放等问题自查清理的通知》,在全系统开展津补贴发放、班子成员奖励、个人所得税缴纳等问题的自查清理。三是坚决整治违规发放问题。关于某市局违规发放网络学院奖、费金奖、特殊贡献奖的问题,某市局违规发放防寒降温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励的问题,某市局违规发放小税种考核奖、企业所得税先进单位奖的问题,驻省局纪检组正按程序进行初核。

6.“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严查公款旅游现象。组织对2013年以来全系统经费支出进行全面自查,将公款旅游问题作为自查的重中之重。财务、督审、监察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公款旅游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格通报问责。关于某县局2013年6月以党组学习名义组织中层干部到沅陵、永顺参观的问题,某县局2015年7月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名义组织中层干部到休闲山庄开支5万元的问题,驻省局纪检组正按程序进行初核。二是坚决遏制公款吃喝反弹势头。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坚持有接待公函才予以接待的原则,并严格按接待标准用餐。今年1~6月省局机关公务接待经费为22.5万,较去年同期28.7万减少6.2万,下降21.6%。某区局食堂接待存在无公函接待、公务函与接待时间不一致的问题,该局立即整改到位。某县局原局长方某2015年8月在机关食堂用公款宴请同学朋友2次的问题,市局已于2016年进行处理,给予方某行政警告处分。三是着力整治文山会海现象。针对发文数量增涨问题,严格控制发文数量。2016年共计核发正式文件376件,按照至少下降10%的目标,2017年正式发文数量控制在338件以内。切实提高公文运转质效,按照公文处理信息化和无纸化办公的原则,除涉及机密、紧急公文外,原则上实行电子发文。精简内部刊物简报资料,目前保留的刊物简报有8类,除上级有明确要求或工作实际需要,报经省局党组同意后方可增加。四是切实规范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严格执行省直单位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加强支出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对会议、培训实行年度计划管理,纳入年初预算,报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后按计划执行;对会议费、培训费实行预算管理,报销会议经费时准确提供会议、培训通知、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加强对公务支出的审计检查力度,重点审查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公务出国等经费执行情况。五是严厉查处打牌赌博现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继续加大明察暗访、工作督查、作风巡查工作力度,重点整治带彩打牌、涉毒涉赌、非法集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现象,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推进湖南地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省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这次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大多数需要标本兼治,长期整改。我们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要求特别是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坚持不懈抓整改,扭住问题不放松,标本兼治促发展,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全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形成长效。

(一)始终把增强“四个意识”作为政治使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促使党员干部不断强化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第一责任。强化政治责任感和担当精神,进一步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抓牢制度建设,让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全系统落得更深更实。结合地税系统垂直管理的特点,通过工作述职、定期报告、专项检查、失职问责等多种方式,促进各级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突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紧压实。切实加强对直属单位和基层“一把手”的监管,建立巡察机制,组建巡察队伍,有计划地对直属单位、各市州局、县市(区)局开展巡察,有效防范廉洁风险。

(三)始终把机关党的建设作为重要任务。从党组、机关党委到各党支部、全体党员,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严格检查、考核和问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通过抓制度落实制度治党要求,在巡视整改的基础上,深化制度执行,注重制度完善,真正做到用制度管党治党,按规矩办事处事。通过抓支部强化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抓好理论学习,严格组织生活,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通过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专题教育,严格管理监督党员,建立激励帮扶机制,切实夯实党的建设基础。

(四)始终把严守纪律规矩作为根本保证。自觉接受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的监督,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纪律约束,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坚决不碰政治安全的“高压线”,守好廉洁从政的“红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条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针对收受红包礼金、违规接受吃请和打牌赌博等不良风气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工程项目、税收执法、滥发奖金补贴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强化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党管干部原则,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加强人事基础工作,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切实严肃追责问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对各类违纪违规问题“零容忍”,做到纪律面前没有例外,规矩面前不容变通。

(五)始终把推动事业发展作为重要目标。充分认识巡视整改的长期性要求,不断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凝聚起推进事业长远发展的强大政治动力。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总结、加强检查,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老问题反弹、新问题出现;对已经作出的安排部署,一抓到底、决不松劲,严格按照既定目标推进落实,做到有结果、出成果、求效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任务,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促进发展;对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坚持精准发力,在改革创新中攻坚克难,在解决问题中推动发展,努力实现地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31-88188727;

邮政信箱: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88号湖南省地方税务局(邮编:41000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

2017年8月28日

益阳市持续用力深化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益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环境保护厅
汝城县环保局抓好重要岗位监督评议工作
为贯彻落实汝城县纪委、县作风办关于开展2017年重环境保护厅
网站域名变更公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供销合作总社
中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17日至4月18日,环境保护厅
国务院食安委第九督查组在湘召开督查工作情况意见反馈会
  国务院食安委第九督查组8月30日在长沙召开督查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