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女子住别墅要开贫困证明 被社区居委会拒绝
原标题: 住着别墅竟找社区开贫困证明 被社区居委会拒绝
株洲网讯 前日下午4点,家住天元区某小区的虞女士,前往社区居委会开具贫困证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以其住别墅为由,拒绝开具,双方很不愉快。虞女士认为,社区居委会不为民办事,要投诉他们。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认为,居民所要求之事与实际情况不符,他们不能做。
当事人
社区就该为居民谋福利
虞女士向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婆婆今年70多岁了,因为类风湿,全身各关节疼痛难忍,一直在用一种药物。然而,这种药600多元一包,每周要用两包,就是1200元。现在,生产该药的医药公司开展活动,只要连续用药40包以上,属于贫困范围的,可免费发放12包。
虞女士婆婆是常德一退休教师,退休工资2000余元,虞女士老公是一公司的负责人,经济尚可。然而,婆婆一月医药费就要几千元,医保报销又只有60%,今年,婆婆住院就用了4万余元,经济负担重。虞女士说,这样算下来,能省一笔较大的数目,希望社区居委会配合。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小刘从虞女士的地址得知,虞女士所住房子为别墅,认为其未达到贫困标准,于是拒绝为其开具证明。
虞女士说,她并非拿着证明去骗钱,也不是第一次开贫困证明参加该医药公司活动了。此前都是在前居住地开具的,这次将住址填在目前所住的社区,可工作人员却不给她开。她认为,不管她家条件好坏,这种情况下,社区就应该为居民谋福利。
社区
开证明必须与实际相符
广场社区居委会主任李思说,社区每年都要进行多次摸底调查,然而,在他们的了解中,虞女士住的别墅区暂时未发现贫困户。所以,对虞女士事件,李思的态度是:绝不能开。
根据日常摸底,李思了解到,虞女士一家都有工作,婆婆也有退休金,更加不符合贫困标准了。
李思说,从个人角度来讲,她愿意给虞女士开具贫困证明,达到减免医药费的目的。可作为社区一级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之一,她不能这样做。“如果因为居委会的证明造成不好的后果,我们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昨日,记者在广场社区了解到,光今年开具的证明,就有139次。外来人员在株务工,负伤或意外死亡,牵涉就医和相关赔偿的,要社区出具居住证明;住改商办理营业执照前,要到社区开具同意的证明;学校评五星少年,也要社区盖章。而最让社区为难的,是老人在家摔倒,也要社区证明。李思说,一般社区能核实情况的,都开了。但社区有居民4000多户,不少问题并非社区能办到的。
法院
必须坚持原则,对奇葩证明说不
天元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厅副庭长文姝婷表示,对于老人在家摔倒涉及医保报销的事情,当事人应该积极举证,万一举证困难,片区民警、医院、医保报销单位都有义务进行核实,与社区并没多大关系。文姝婷表示,对于类似的证明,不属于社区服务范围的,建议社区拒绝开具。特别是对于一些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证明,更要坚持原则,万一遇到纠纷,社区也将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株洲晚报记者 成姣兰 通讯员 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