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区“种粮大户”成为土地流转的主力军

12.09.2016  09:06

近年来,冷水滩区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效益、增加农民收入,采取出台种粮大户奖补新政策,农业、农机推广示范项目及技术服务重点向大户倾斜等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农机大户、种田能手承包耕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16年,该区承包30亩以上耕地种粮大户已达2632户,比去年增加230户,流转耕地面积20.3亩,比去年增加2万亩。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粮食播种面积30.58万亩,占全区粮食播种面积的35.1%。全区家庭农场户数已发展到138户,比去年增加32户。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流转耕地面积占全区水田面积的46.16%。

据了解,为大力推进耕地有序流转,该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户在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意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充分体现有偿使用原则,不搞强迫命令等违反农民意愿的硬性流转。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加速农村土地流转,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坚持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实行分类指导,逐步推进。按照“合理布局、形成规模、彰显特色”的思路,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坚持走多种联合、合作方式流转以及相对集中、连片开发经营之路,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指导和服务,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及时调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

为健全土地流转市场,该区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好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一庭三室”,调剂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200平方米的大厅,投资160万元,建设区农村土地流转中心和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各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中心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收集贮存各类土地流转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市场发布,促进土地流转发展。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程序。制订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程序,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切实做到管理和服务两到位。同时,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文本。对没有签订流转合同的,要求签订规范流转合同;手续不完备、合同条款不齐全的,要求补全;对显失公正的,通过双方协商,修订合同;流转补偿不到位的,按合同落实到位。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做到了“一户一页、一组一卷、一村一档、一乡一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