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11月份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1月以来,全省农委和农村基层紧紧盯住“雁过拔毛”式问题难点、疑点下功夫,加大对中央、省级财政拨付资金的抽查核实,认真发现和查找深层次的问题线索,切实为取得专项整治更大成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同时对4月份以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进行全面回顾总结,深入剖析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症结原因,并规范强农惠农富农项目资金、村级财务管理和农村“三资”管理等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11月全省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共发现问题线索124起,立案68件,查处72人,党纪政纪处分34人,移送司法机关11 人,追缴违规资金526.91万元。11月30日我委纪检组长代表省农委在农业部召开的全国强农惠农资金使用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受到了部领导的高度评价。
一、切实把自身摆进去,组织力量发现和查找机关“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难点、疑点,着力在解决深层次问题上求突破
省农委对委系统42个处室及直属单位自查上报的中央、省级财政拨付的农业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后,组织3个抽查小组,对委系统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2013年-2016年中央、省级财政拨付资金进行了“地毯式”核查,在查找和发现改变资金用途、单位和个人“拔毛”等问题上发力。目前,核查任务已基本完成,正在梳理所发现的问题线索,并研究制定下步行动计划。与此同时,各市州、县市区按着省农委统一部署安排的2013年-2016年中央、省级财政安排的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正在进行清理自查和问题核查工作,今后二个月全省农委系统将突出这个重点紧抓不放。同步,敦促相关处室加大调研力度,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制定出台相关强农惠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农村“三资”管理及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省农委,特别是驻委纪检组,将根据中央、省委的要求和“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实际情况,引领全省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各级纪检部门向监督执纪问责转变,努力形成由省到乡镇惩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高压常态。
二、各级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再向发现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处上下功夫
各市州及县市区认真按照省农委要求,继续在发现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处上加大工作力度。省农机局组织多个督查组,对全省农机系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促全省各级农机部门压实责任,推进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尤其是娄底市农机系统突出自查自纠:涟源市农机局查处纠正了农机监理大队没有完全执行国务院关于取消农机监理5项收费规定的违规行为。郴州市农委系统,11月发现问题线索17起,立案11起,党纪政纪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怀化市农委系统,11月发现问题线索16起,立案4起,党纪政纪处分8人;岳阳市农委系统,11月发现问题线索15起,立案16起,党纪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益阳市已全部完成了1170个行政村农村“三资”清理,查处违规违纪项目20个,移送问题线索38条。
三、认真总结规范,进一步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思路,为构建惩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见长效上求实效
全省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一方面,按照省农委专项整治方案第四阶段总结规范的步骤要求,认真组织总结;另一方面贯彻落实省农委“二三四”工作举措,抓紧对本级各科室、直属单位中央、省级财政拨付的涉农项目资金使用用途予以核查,切实把自身摆进去,着力解决“基层热、机关冷”问题。省农委已制定《全省村级财务公开阳光操作办法》《全省农村“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办法》《全省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送审稿)。郴州市农委对二级机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摸底排查,通过排查,发现了个别单位在专项资金中列支人员工资、公务接待费等问题线索,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了整改,切实保证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日前,全省90%以上县市区针对各地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制定出台了《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村级财务和“三资”管理制度》《农业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国家畜禽养殖扶植项目公示制度》等。
当前,专项整治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单位出现了“松口劲”的思想,对省里部署安排的工作任务落实有打折扣的现象;二是有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越往后越要从严从实从紧的理念树得不牢,后续发力明显不足,出现了上报情况与专项整治工作不符、上报内容减少、发现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处递减等现象。
下步,省农委将组织力量对14个市州及部分县市区全面进行督查和抽查,再次传导压力,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引导全省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落实两个责任,转变工作职能,由专项整治向长期治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转变,切实发挥主管部门监督职能作用,上下联动,同心同力,积极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 “三农”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