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8月份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8月以来,省农委“雁过拨毛”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总结分析全省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前段专项整治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基层反映的意见建议,及时转发了《省专项整治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研究安排部署了清理自查“回头看”、清理核查、统一机构组建等工作,指引全省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向发现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聚焦,不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一、所取得的成效及做法
8月份,全省农委和农村基层系统共发现问题线索352件,立案175件,党纪政纪处分145人,追缴违纪资金1207.11万元,相比7月份,发现问题线索增加16件。全省农委和农村基层逐步形成了上下联动、紧密协同的良好整治氛围。
一是明晰整治目标,强力传导压力,奋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省农委在总结前段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强农惠农政策与农民群众“零距离”、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零截留”、村级财务“零接待”、涉农腐败“零发生”、违纪问题线索“零暂存”、案件查处“零容忍”的“六零”专项整治目标,召开了全省专题调度会议对全省后段进行专门研究和部署,下发了核查处理的工作意见和《关于报送农村“三资”清理和财务审计情况的通知》,编写印发了《全省农业系统“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相关政策文件汇编》。要求全省农委系统各级在原有专项整治办的基础上,完善组建农业、畜牧、农机联合整治办,切实解决农委系统各部门协调难的问题。各地认真贯彻省农委要求,及时转发通知和向基层农村下发《全省农业系统“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相关政策文件汇编》和核查处理意见,为基层农村开展专项整治指明了方面。如怀化市在清理核查阶段,起草了《怀化市惠农减负政策落实重点监控办法》,着力推动专项整治落地。同时,所属各县市区认真落实省农委要求,及时从农业、畜牧、农机、农经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并安排专项工作经费,行动迅速的县市区有:洪江市、麻阳县、沅陵县、溆浦县。
二是组织清理自查“回头看”,进一步指引各级专项整治向发现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聚焦。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督查调研组指示要求,省农委结合全省农委和农村基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实际,再一次部署安排清理自查“回头看”,并提出在“四个方面”下功夫的工作措施,指导全省农委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向发现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聚焦。8月份,全省农委系统共发现问题线索352件,查处206人,查处人数比7月份增加16人。8月份在发现问题和查处案件上走在前列的市州有:岳阳市发现问题线66件,立案56件;怀化市发现问题线索61件,立案15件;常德市发现问题线索46件,立案36件;邵阳市发现问题线索46件,立案12件。
三是充分发挥督查巡查作用,强化问题核查,确保“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全省农委系统,特别是市州农委系统,认真学习贯彻省农委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在迅速召开县市区农委系统会议的基础上,多次组织督查组,力推本级及县市区问题核查阶段各项工作的落实。如永州市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提出归纳并落实了“领导重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工作细节到位的三个到位”工作思路及措施,不断推动零陵区、祁阳县、江华县等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落小落实。郴州市在专项检查资兴市、永兴县、临武县农村集体经济资金中,发现问题线索8起,接收并督办举报件1起。为保持“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高压态势,全省农委系统在查找案源的基础上,不断加大问题核查力度,快查快处。比如:8月份,常德市党纪政纪处分45人;岳阳市党纪政纪处分20人;衡阳市党纪政纪处分17人。
四是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不断优化全省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环境。 省农委一方面加大对本级问题的整改力度,在网上公布了省委巡视组指出问题的整改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监督执纪问责,8月份纪律处分干部8人(其中处级干部5人),拟处分3人。另一方面加大对市州及县市区农委系统问题的整改力度,8月份再下达交办件11件,整改函10件,狠抓问题整改。各市州及县市区大部分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在问题核查阶段加大问题整改硬度,重点整改农村“三资”管理、农机补贴、涉农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如张家界市,列出问题清单10条,下达整改函3份;长沙市望城区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若干意见》《望城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湘潭市雨湖区制定出台了《雨湖区农业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全省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进,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当前依然存在一些影响专项整治整体效果的问题。一是个别地方责任落实不实。仍然对开展专项整治的重大政治战略意义认识不足,两个责任落实不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办法不多、措施不准、力度不强。二是报送材料不及时、准确、真实。少数单位报送材料没有按时间节点报送,材料没有真实反映问题核查阶段情况,且上报数据不规范,材料质量不高,没有进行科学分析归纳,也不能准确反映县市区和基层农村专项整治工作实际情况。三是专项整治的力度不大。部分市州、县市区农委系统没有把自身摆进去,对自身涉农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等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度查找不够,案源突破不够、办案力度不大,造成问题整改落实不严不实。
三、下步工作打算
当前,全省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了攻坚阶段,省农委将引导全省农委系统各级党组和纪检组更加提高思想认识、更好落实两个责任、坚决执纪问责,切实做好第三阶段案件督查查办工作,确保全省农委系统“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取得实效。
一是力促思想认识再提高。 继续提高全省农委系统对“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思想认识,省农委拟召开一次市州农委系统党组书记、主任会议,再一次提高对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切实把全省农委系统的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全省农委系统整治“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思想高度统一。
二是强力督促责任再落实。 统一思想是基础,落实责任是保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着力推动案件查办工作,省农委将于9月组织多个督查组,重点督查14个市州及县市区农委系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将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清理自查“回头看”走过场、执纪办案无起色、整治办机构人员及经费保障不落实等情况,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性质严重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建议当地党委政府严肃问责。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严落实。
三是执纪问责再严实。 专项整治工作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关键在于各级两个责任的落实。两个责任的落实必须靠严肃执纪问责来保障。省农委将充分发挥督查巡视的“利剑”作用,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办案力度和通报曝光力度,用坚决的问责方式强促全省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落实两个责任,改进整治作风,再一次把压力传导到末端,引导全省农委系统认真抓好专项整治第三阶段督查查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