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立医院改革发布指导意见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制
湖南省儿童医院。图/潇湘晨报实习记者 陈韵骄
红网长沙12月11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赵颖慧)医院看病难、看病贵一直为人所诟病。12月9日,长沙市政府发布《长沙市公立医院改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到2015年,全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实施,市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一定成效。2020年,力争县域内患者就诊率达到90%左右。本《意见》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取消药品加成收入补偿
长期以来,公立医院在政府补贴不足的情况下,不得不依靠药品补贴医院收入。县级公立医院普遍在进货价的基础上加价15%,再卖给患者。医生开的药越多、越贵,医院的药品加成收入便越高,容易导致医生开“大处方”、“大检查”。
为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意见》提出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此前,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构成,《意见》要求将其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砍掉了“药品加成收入”一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执行零差率销售。
取消药品加成必定使医院收入减少,对此,《意见》决定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给予补偿。
《意见》称,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和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挂号费、诊疗费、手术费、中医治疗费、护理费等诊疗性收费标准,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医保支付政策要与价格调整衔接,医疗技术服务费等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制
根据《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公立医院,以投资回报方式在院区建设、后勤服务方面投资公立医院。
与此同时,鼓励国内外知名品牌医疗实体、医疗投资管理集团与公立医院开展多层次业务合作,建立区域性专科医疗服务中心,打造优势竞争品牌。
《意见》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公立医院改制。优先选择办医经验丰富、社会信誉良好、管理模式先进的各类医疗机构,通过联合、改造重组、托管等形式,积极稳妥地对部分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事业单位医院)改制,鼓励建立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制医院。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与公立医院合作新办医院。
探索院长聘任、考核制
明年开始,长沙将积极探索公立医院院长聘任制,每一届院长任期为4年,加强院长管理能力培训,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建立院长及相关管理人员年薪制。
与此同时,院长表现如何,将进行年度考核。《意见》要求建立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相关管理人员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等挂钩。
除了院长,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也将与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医疗风险、责任大小、成本控制、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绩效考核结果有效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不得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