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为民司法 打造法治石鼓

03.03.2016  12:48

   湖南法院网讯   (王若愚) 在衡阳市石鼓区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石鼓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法院整体工作赢得社会高度认可。

    办案多、结案多、效果好

    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实施改革等因素导致更多民商事案件增长的严峻形势,全年收案1645件,办结1481件,分别较去年分别上升45%和21.8%。全面启动“简繁分流”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各类案件186件。缩短审理期限,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

    打击严、社会稳、治理好

    审结刑事案件169件,判处罪犯244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8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审结该类案件57件,判处罪犯69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该类案件53件,判处罪犯61人。对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从严从快判处,有效地提升了社会安全指数。宽严相济,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审结职务犯罪案件8件,判处罪犯9人。

    优化环境,保障发展

    从严惩处妨害经济发展环境犯罪,对向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敲诈勒索的七名犯罪分子均作出了有罪判决,社会良好秩序得到了维护。牢固树立“经济发展我发展”的观念,主动服务区经济发展大局,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审理、执行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类纠纷案件60件,先后派员参与推进华耀城、来雁新城等省、市重点工程,为区重点工程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化解纠纷,促进和谐

    努力化解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诉讼纠纷。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993件,审结923件,审结率92.9%,结案标的额6.5亿元。其中原告王某等82户火灾受损居民起诉被告梁某某、杨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石鼓法院审理。通过多次做工作,最终促成82户受损居民与被告及某区政府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款全部给付到位,82户全部撤诉,矛盾得到彻底化解,案件处理得到上级法院肯定。2015年度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45%,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创新举措,强化执行

    充分运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深化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户籍、出入境、婚姻登记、房地产等执行新机制。加大对抗拒执行的惩治力度,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在电视、报纸、网络和繁华地段公布曝光,禁止其乘坐飞机、高铁、软卧,限制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措施。共有312名被执行人和76名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2人。通过一系列措施,一批“老赖”主动履行执行义务,一些积压多年不能执结的案件得到解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016年石鼓区法院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提出的“五个过硬”为遵循,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公正司法,加强作风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坚持依法履职,更好维护社会发展稳定。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合理利用执行资源,努力破解执行难题。 

    坚持从严治院,不断夯实法院发展基础。 不断加强法院党建工作,提升法院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努力形成高效快捷、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增强干警群众观念,提高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各项司法水平。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实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坚持上下齐心,全力以赴投身司法改革。 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举措,优化人才配备,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司法公正与效率。不断完善法官职业保障机制,缓解法官压力大、负荷重、案多人少等问题。

    坚持党的领导,诚诚恳恳接受各方监督。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全面执行人大决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争取各方支持,不断推进法院工作。

来源: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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