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17日至4月18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公安厅进行了巡视“回头看”。5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公安厅通报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
省公安厅党委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政治责任、政治情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坚决抓好整改工作,确保省委第七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一)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整改。5月27日,省公安厅党委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关于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问题清单,全面部署整改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时任公安厅长黄关春强调,要端正态度,敢于负责,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刮骨疗伤的勇气,带头落实整改;要即知即行、立行立改,对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迅速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做到不存死角、不留盲区;要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推动制度执行和落实,提升制度刚性约束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不留后患,通过整改解决问题、推动工作。7月27日,省政府党组成员、厅党委书记、厅长许显辉同志到任的第三天,就专题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强调要坚决执行整改要求,主动担当整改责任,逐条落实整改任务,借力巡视整改提升各项工作绩效,确保交出一份让省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整改答卷。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省委巡视组向省公安厅通报巡视意见的当天,公安厅党委即成立了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时任公安厅长黄关春任组长,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袁友方任常务副组长,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周赛保,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吴巨培,驻厅纪检组长、厅党委委员段国华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政治部、警令部、警保部、驻厅纪检组、机关党委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厅政治部牵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吴巨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经逐一梳理研究反馈的各项问题,将巡视反馈的3大方面的意见、11种表现,细化成70项具体问题,要求各相关单位对照既定时序,倒排整改工作安排,工作进度只能提前、不能延后。
(三)强化责任上肩、层层传导压力。6月1日,省公安厅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交办会议,通过明确责任、分解责任、细化责任,全面构建清晰、确定、可追溯的责任体系,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落实到位。厅党委成员带头担当巡视整改牵头责任,分别深入联系的责任单位听取情况汇报、现场指导整改、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切实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为全厅民警作出表率;厅整改办严格落实巡视整改统筹抓总责任,建立整改任务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厅属10个牵头单位主动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向厅党委递交《巡视问题整改责任状》,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并由主要负责同志任整改项目第一责任人,根据“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和专家座谈会,认真分析研究、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子方案和具体整改措施;厅属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配合联动责任,对照本警种部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边剖析、边整改,全力从源头上查病灶、除病根、治未病,全厅形成了有领导统筹整改、有专人落实整改、有效果验证整改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工作调度、抓实督导检查。按照“整体推进、聚焦攻坚、闭环管理”的思路,将整改工作分为六个阶段,分别明确每个阶段的目标任务,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建立厅党委会、领导小组会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等推进制度,对整改工作实行“每日调度、每周汇总、每半月会商”,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坚持全过程督导、全流程巡查,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截止目前,70项具体整改措施中,已完成57项,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的10项,计划年内完成的3项。
(五)强化综合施策、注重标本兼治。充分运用巡视成果,抓住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既解决好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又注重解决其他关联性问题;既解决好具体问题,又注重解决普遍共性问题;既解决好面上问题,又注重解决深层次问题。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聚焦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重点抓好建章立制、执行落实工作,及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全面提高整改质效。自觉将巡视整改工作与服务“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紧密结合起来,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化公安改革、深入推进“四项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提振党员精气神的新动力,为实现公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提供坚实保障。
二、坚持政治标准,确保整改实效
省公安厅党委牢固树立“不抓巡视整改是失职、巡视整改不到位是渎职”的意识,紧紧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按照“站位全局把握工作着力点、促进协同找准整改结合点”的要求,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动真碰硬,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发挥党委领导作用,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方面
1.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存在上热下冷,推动全省公安机关4+X中心建设固化成型仍需努力”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本位主义思想,担心改革后部门职能会弱化、资源被剥离,对加快‘中心’建设主动作为不够、配合支持不力”的问题。一是厅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明确“加强改革研究、加强典型培养、加强培训宣讲、加强督导指导、加强奖惩激励、加强项目推进”“六个加强”的总要求,扎实推动全省警务机制改革纵深开展。二是积极争取公安部改革办和省委改革办重视支持,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湘调研指导,于8月8日举办湖南公安警务改革研讨会,为全面深化警务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三是制定《全省公安改革奖惩工作方案》,对改革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尤其是善谋改革、善抓改革、善推改革的负责同志和领军人物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方和警种部门严肃追责问责,树立“允许改革有失误、不允许不改革”的鲜明导向。四是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全省公安机关50个重点改革项目分别由厅领导、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州公安局长担任项目牵头人,同时组织开展第二届全省公安机关微改革微创新大赛,着力营造“众智创意、全警创新、警营创客”的浓厚氛围。今年4月,“4+X”警务改革获评“全省十大管理创新奖”,是省直单位唯一入选项目,《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头版推介我省警务改革经验。
(2)针对“目前厅机关除了新闻舆情中心,其他3个‘中心’没有实质性运转,资源未能有效整合利用”的问题。我厅对侦查实战中心和治安防控中心进一步完善,对指挥情报中心和新闻舆情中心进行了升级改造并投入使用,加快推进“4+X”中心协同工作平台建设,举办“4+X工作平台”培训班,组织四大中心、改建办以及各相关警种专职人员进行“4+X工作平台”培训,6月16日,下发《关于启动“4+X工作平台”运行工作的通知》,20日全省上线运行。
(3)针对“有的对基层改革缺乏指导,一些地方对改革目标方向、路径方法、重点环节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改革氛围不浓”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做好警务机制改革示范创建的通知》,加快建立市、县、中心、所警务改革示范体系。二是加快职能定位、运行流程、资源共享等警务标准体系的探索研究,按照实战化、信息化、专业化、体系化的要求,探索建立各中心、各层级、各警种的工作体系、流程标准,帮助各地更好地把握改革目标方向、路径方法、重点环节。
(4)针对“对地方发文仍然提机构警力设置指标”的问题。我厅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政工部门归口管理,明确各部门、各警种不得对下提出对口设立机构和警力配置要求,并将其纳入为基层减负的考核内容。
(5)针对“部分市州公安局基础设施和信息化欠账多,改革较为滞后;不少市县公安局‘中心’建设推进迟缓,城区派出所综合警务指挥室建设进展不平衡”的问题。一是强力推进《湖南公安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落地见效,用好用活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争取发改、财政部门支持,加大公安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为推进公安改革提供坚实保障。截止7月底,省厅、14个市州公安机关及117个县区级公安机关“四大中心”已正式建成运行,全省已建成城区派出所综合警务指挥室386个,占应建总数的83%。二是启动大数据中心建设,打造“潇湘警务云”,制定《省厅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打造汇聚海量数据、提供智能应用服务的“综合枢纽”,有力推动了公安改革、支撑了警务实战。
2.关于“政治敏锐性不够强,落实组织要求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来抓,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目标任务,教育引导全厅党员民警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切实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二是深入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5月份以来,已先后集中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在接见全国公安系统英模和立功集体代表时的重要讲话以及“三清”工作要求,进一步树牢了“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把握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建警治警总方略的核心要义,进一步提升了厅党委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三是组织开展“学系列讲话,谈从严治党”专题研讨和征文活动,各级党组织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党员民警集中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和《党章》《准则》《条例》,厅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全厅党员民警均撰写了心得体会。四是开展“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全体民警始终保持对党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忠诚,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五是开展“抓党建,促改革”主题党日活动,以“学习习总书记讲话、推进警务机制改革、党员民警怎么做”为主题,引导党员民警职工结合实际谈认识、谈打算、谈建议,厅班子成员和厅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均按照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要求参加了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
(2)针对“向组织报告不真实”的问题。责成厅属劳动服务公司对银行账户和财务相关数据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整改,督导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会计法》、《税法》等法律法规生产经营,依法依规纳税,并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和审计监督。
3.关于“政绩观存在偏差,服务群众意识有待增强”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有的警种部门和基层公安机关为了完成绩效评估指标,对案件应立不立,上报情况和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问题。一是制定《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建立刑事案件“三统一”工作机制的意见》,通过强化对受案、立案各环节的严格监督、严格把关,实现案件办理全流程监督、闭环式管理。二是加快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管中心”建设。三是研发“执法信息动态研判系统”,对公安机关立破案数据弄虚作假情形实时预警,从源头上解决案件应立不立、不破不立问题。
(2)针对“有的群众观念、服务意识不强,主要精力放在上级交办、纳入考核的大案要案上,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打通‘最后一公里’不够”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厅党委成员联系点制度,明确每位厅党委成员联系1-2个市州公安机关,每年至少到联系点开展一次调研、一次督查、一次党建活动,截至7月底,厅党委成员均已深入联系点督导调研或参加党建活动3次以上。二是健全完善机关与基层“一对一”联系制度,厅属各单位明确1到3个市州、县区与本警种、本部门业务工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相关的联系点、示范点或培育点。三是完成省厅内外网改造升级,设置厅长专阅、在线投稿、论坛等栏目,畅通厅党委与厅属部门、民警和群众的沟通交流渠道。
(3)针对“巡视期间受理的群众来信,有不少涉及金融诈骗、电信诈骗,上访群众普遍对公安机关和干警处理此类案件的态度、方法、程序不理解、不满意;全省侵财案件占刑事犯罪总量80%,破案率还亟待提高”的问题。一是加大反电信诈骗宣传工作力度,重点就电信诈骗安全防范知识以及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犯罪工作部署、典型案例等内容开展精准宣传,全力争取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二是建立侵财案件侦破与防范对接机制,及时通报侦查破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严密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措施,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防范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侵财案件的发生。三是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犯罪,深入组织开展“三打击一整治”“三个会战”,强化对地域性职业犯罪群体、犯罪窝点、治安乱点的打击治理,强化侵财案件规模打击,今年上半年全省共侦破侵财案件3.18万起,其中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942人,成功止付2035.44万元。上半年民意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和公安机关工作的评价同比分别提升2.03分、1.92分。
(二)加强党的建设,夯实基层党建工作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厅党委民主生活会缺少‘辣味’,党委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自我批评多、批评他人少,谈共性问题多、谈个性问题少,提工作意见多、提作风意见少,对个别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提醒监督不够”的问题。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拟按照民主生活会的标准和要求组织开展“党性体检”,通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点准穴位。
(2)针对“少数班子成员没有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问题。对厅党委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进行了重新明确,今年以来,厅党委成员均已按要求参加了双重组织生活,按照党日学习活动要求,厅领导所在党支部的单位必须要定期通知厅领导参加支部政治学习和组织学习。
(3)针对“厅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有的重要事项记录简略,无法真实反映会议情况,对党委重要资料没有严格管理,2014年以来党委的部分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记录等资料有遗失”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巡视“回头看”整改任务的通知》,要求厅机关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的意见》,制定年度计划、规范记录内容、定期报告情况。二是规范党委会议记录工作,明确记录的重点、内容和事项,全面整理2014—2016年党委会议记录并装订成册。整理、补充2014年以来党委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三严三实”等资料,已建立专门记录台账、明确专职工作人员。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的问题。一是把加强基层党建作为公安队伍坚持正确方向、履行职责使命、永葆忠诚本色的“生命工程”来抓,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党建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确保党建、业务“两手抓、双促进”。二是加强党建专职队伍配备,目前厅机关除个别单位因主要领导空缺外,均已配齐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并逐一明确职责分工,在各支部党建工作墙上予以公示。
(2)针对“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将机关党建工作深度融入“五标准五工程”队伍建设体系,深入实施“巩固一套党建工作法、建立一批党建工作室、制作一面党建文化墙、开展一组党建活动日”的“四个一”创建活动。二是以“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建合格支部”为抓手,组织动员党员干部亮明党员身份、践行“四讲四有”。“七一”前夕,厅机关和各市州公安机关相继组织开展了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评比表彰活动。三是建立党建工作巡察制度,对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两学一做”和巡视整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确保机关党建制度和工作内容落实落地。四是修订《湖南省公安厅直属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明确党费收缴人员、收缴期限、基数额度,将党费缴纳情况及时录入党建系统、定期予以公示。
3.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解释宣传力度,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中央、省委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文件汇编成册,印发厅党委班子成员和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二是出台《湖南省公安厅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办法》,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和倒查追责。
(2)针对“‘三超两乱’整治工作任务较重”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干部配备和职数设置,优化了厅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督促交警总队对占用的副处级领导职数予以消化,明确其结合下次干部调整时一并统筹,在所占职数未消化前,不得新提任副处长级领导干部。对厅机关、交警总队的正、副处级职数,将严格按照省编办核定的职数,从严把握,配好干部。
(3)针对“干部轮岗交流不规范”的问题。推动干部轮岗交流,6月份以来交流轮岗科级干部6名,对10年以上未轮岗的处级干部进行梳理分析,明确处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在下次干部调整时一并统筹。
(4)针对“干部人事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一是邀请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负责人授课,对厅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及个人有关事项申报的专题培训。二是开展年度集中填报时,做到每人印发一份《规定》《办法》和《填报注意事项》,根据《报告表》逐项解读报告内容和要求,严明纪律规定,杜绝迟报漏报、隐瞒不报等问题。三是完成厅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信息入库和报送工作,数据校验完整性达到100%。四是制定出台《政工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及相关业务工作流程规范(试行)》,全面提升政工信息系统数据维护质量。五是部署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缺失材料查漏补缺工作,修订《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明确各岗位归档责任,严格执行“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核实认定,确保干部档案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三)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纪警规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没有完全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没有到位”的问题。一是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全省公安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厅党委主要领导均与市州公安局、厅属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工作、带好队伍,责任状履行情况纳入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不合格单位取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二是按照省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制定2017年厅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将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分解为6个方面、40项具体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
(2)针对“履行‘一岗双责’没有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厅党委班子成员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起草《厅机关巡察工作规定》,对厅属重点警种部门开展巡察,及时发现问题,督导整改落实。三是制定《厅机关谈话提醒工作办法(试行)》,对廉政谈心谈话工作进一步予以规范,纳入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畴,印制发放谈话记录本并每季度收集表格。
(3)针对“下级党委、纪委向上级党委、纪委年度‘三述’工作机制还不健全”的问题。健全下级党委、纪委向上级党委、纪委年度“三述”工作机制,已完成对厅机关和市州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半年检查考核,年底还将组织对重点警种部门、部分市州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考核。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没有完全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聚焦主责主业做得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三转”要求推进监督责任落实,全力支持纪检部门聚焦监督执纪主业,驻厅纪检组已停止参加厅机关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抽取专家、现场监督及项目验收等工作,由警保部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驻厅纪检组根据职责范围开展举报核查、案件调查、重点抽查等相应监督工作。二是落实纪检派驻改革要求,合理调整内部职责分工,有效充实执纪审查力量,近期还将起草办法明确驻厅纪检组与厅直属单位纪委、机关纪委的工作关系。
(2)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一是严格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发现的应予进一步追究纪律责任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启动初核程序。二是针对纪检信访举报件办理中的问题,制定《驻省公安厅纪检组线索处置工作规定》《驻省公安厅纪检组案件管理工作规定》,进一步健全规范办理信访举报件的程序和制度。
(3)针对“指导督促下级纪委工作没有到位”的问题。督促交警总队党委对高警局常德支队原党委副书记、政委唐某某滥用职权违规审批免记分的问题进行查处,目前已给予其党政纪处分,并按照组织程序免去了其所任职务。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警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厅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还有差距”的问题。筹备召开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及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厅机关警示教育工作力度,采取多种举措开展教育预防,构建制度篱笆,筑牢思想防线,厅警示教育基地计划于今年10月使用。组织厅属单位开展廉政风险评估排查,建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2)针对“公安队伍违纪违法人数仍持续居高”的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队伍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民警违纪违法案件的意见》,提出队伍建设“两降”(即民警重大违纪数下降、涉刑民警数下降)的工作目标。
(3)针对“厅机关对作风建设抓得不紧,省厅虽然在办公楼设置了门禁系统,但迟到早退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的问题。切实加大厅机关作风建设力度,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厅机关门禁系统管理考核的通知》,对考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每月通报一次纪律作风检查情况,并于4、5、6、7、8月份对上下班纪律、上班秩序、警容风纪、车辆管理、内务卫生等进行了检查督查,全厅通报,纳入绩效考核扣分,形成工作常态。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禁而未绝”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规范厅机关津补贴发放制度,对近年发放的节日慰问费和技术津贴等开展了清退工作。同时,按照财政的相关规定规范资金来源。
(2)针对“省交警总队号牌中心违规购买、使用、处置超标准公车”的问题。经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厅交警总队号牌中心已将违规购买的超标准公车上缴,对违规购买超标准公车的责任人(已退休)由驻厅纪检组开展调查追责。
(3)针对“存在超标准接待等情况”的问题。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面规范公务接待和审批控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接待费用报销审批,特别是报账支出管理,规定凡公务接待费用,必须凭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据实报销,坚决杜绝发生转嫁公务接待支出增加厅属企业负担的情况。已责成交警总队对酒水超标部分予以退款。
(4)针对“省监管总队、省看守所有的干部办公室面积超标准”的问题。责成监管总队按照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和规定要求,对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
(5)针对“厅机关会议多,陪会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厅机关文会工作的通知》,出台《湖南省公安厅议事决策规则》、《湖南省办公会议制度》,严控会议总数,会议实行年初申报制并限定次数;严控会议形式,内容不涉密、不需要现场参观的,一律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严控参会范围,除全省性会议需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以外,部门性会议需要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必须报厅长审批同意,坚决杜绝陪会现象。
5.关于“省交警总队号牌中心在签订合同中,将部分合同金额人为控制在50万元以内,涉嫌规避招投标、规避财务监管”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各项原材料采购,视合同金额和具体情况,按照《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重大支出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号牌中心财务监管制度》,执行公开招标采购、定向采购等合法采购程序。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监管制度,按实际合同金额支付合同款。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年初制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采购计划,按要求呈报交警总队党委审批。对按规定必须执行招标采购的计划,严格执行招标采购,严禁未招标就签署采购合同、未招标采购就支付款项的问题发生。到目前为止,号牌中心已经完成了反光膜的招标采购。5月底,固封件、铝卷的招标采购按法定程序进行。
三、坚持政治定力、持续深化整改
经过两个月严肃认真的集中巡视整改,省公安厅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省公安厅党委和全厅党员民警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得到进一步增强,巡视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制度机制得到健全完善,有力促进了党的建设、公安工作、公安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省公安厅党委将进一步扛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不断把巡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对已经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重点监督检查问责处理结果落实、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着力巩固巡视整改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整改的任务,严格对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重点监督检查整改措施落实、任务进度完成情况,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重点监督检查任务细化、机制建设情况,确保整改工作常态长效开展。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违纪问题线索和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交办的涉及“四风”问题线索,驻厅纪检组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已组织开展核查及追责。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省公安厅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政策、制度规定,对每一项涉及问题的具体情形(包括当时审批程序、发放范围、发放金额等)进行认真核对,积极支持配合驻厅纪检组开展调查并提出整改方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1—84590219;
邮政信箱: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10号省公安厅政治部;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中共湖南省公安厅委员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