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局多措并举全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用地保障与服务

10.01.2017  04:0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决策部署,郴州市局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用地保障和服务工作。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针对全市“十三五”期间易地搬迁工作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年初,该局就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县市区认真摸清各自辖区内易地扶贫搬迁用地情况,并从加强规划引导、多方式统筹安置用地、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地计划、加大项目投入以及用好增减挂钩试点政策等方面做好用地保障和服务工作,同时,将相关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了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和县市区。

二是着力摸清易地搬迁用地底数。指导各县市区按实施年度、分乡镇按户建档,对每户拆旧点与搬迁安置点的图幅图斑号及面积进行摸底调查。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全市计划搬迁约16900户,预计拆旧面积约300余公顷。各地上报安置需求484.31公顷(其中耕地约161.69公顷,涉及基本农田约118.86公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约180.28公顷,不符合规划面积约304.03公顷。

三是强化规划计划保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对接。在各县市区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规划的基础上,做好与土地规划的对接,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中,保障用地空间。对暂不能确定位置的,则明确提出节约集约用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选址要求。对易地扶贫安置所需的规划规模指标,县市区确需无法解决的,及时配合县市区向省厅申请追加规划规模。对暂不符合土地规划,又急需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用地,支持启动单独调规工作。如争取省厅支持,对急需建设的桂东县普乐镇、沤江镇等2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了单独调规审批;做好计划保障。对易地扶贫搬迁用地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应保尽保、实报实销。

四是加大项目投入。将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优先投向该市贫困县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支持扶贫开发地区利用土地整治项目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近几年,共投向桂东、汝城、安仁、宜章等国、省贫困地区的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资金2.18亿元,其中争取省级资金1.73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5920.5公顷。

五是科学选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选址过程中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凡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建设的,必须开展地灾评估,确保安置范围适宜建设。同时,在选址论证过程中,充分听取被迁入地村组村民的意见,并合理吸收其意见和建议,尽可能做到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此外,该局还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资金投入力度。近三年来,全市共投入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3.5亿元,共实施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5个,实施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73个,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32个,对2659户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居民进行了搬迁。

六是强化用地服务。该局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将易地扶贫搬迁用地审批纳入绿色通道,对符合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重点项目,按照灾后重建政策支持先行用地,及时、高效完成审批,确保半年内完善用地审批手续,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好事快办”。

七是做好土地权属调整工作。对采取集中方式安置的,组建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并入被安置地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采取分散方式安置的,将安置户户口迁入被安置地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被安置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宅基地的权利。(郴州局   文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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