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关于扎实做好春节和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湘安办明电﹝2017﹞2号
各市州、县市区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2017年春节将至,全省、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22号)要求,切实加强春节、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佳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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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节会期间,各级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凡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立即纠正并逐级纳入行政问责范围,严肃追究。要坚决防止县乡基层换届中人员变动、责任虚空的现象,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层层压实责任,不留虚位,不留死角。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要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三、立足节日特点,紧盯防范重点,实施严抓严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和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加强春运道路安全监管。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班线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5类重点车辆及其驾驶员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超速、超员、超载及疲劳驾驶、无证照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冬季气候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周密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强化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措施,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加强对重点路段和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格火车站、汽车站、渡口、机场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客运场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二是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 针对节日期间大型文化、旅游、娱乐等活动增多的特点,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和“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深入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及高层地下建筑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严肃查处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大型集会、烟花燃放的审批把关和“跨年夜”等群众自发性活动的安全管控,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三是强化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 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仓储、经营、燃放和产品质量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检查,依法严治严惩非法生产、仓储、经营、运输行为和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分包转包、“三超一改”、生产经营超标违禁产品、集中连片经营等行为。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和化工生产、储存单位认真落实冬季防冻防凝措施,严防气温骤变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中毒事故。
四、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深化安全大检查。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春节前后分别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排查,重点排查交通运输、危化物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和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和“两会”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 二要扎实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 “ 回头看 ” 。 重点查前期大检查中发现隐患的治理落实情况,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强化核查问责,督促整改落实。要继续严格落实逐矿盯守责任,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煤矿通风、排水等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强化对易造成群死群伤机电设备设施的技术管理、现场管理和应急管理,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三要抓好各类公用设施的安全管理。 加强节日期间城市地铁、轻轨、供水、供电、供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其在节前对各个生产环节和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修检测,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行。 四要抓好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 要督促建设、施工等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深入细致对在建道路、桥梁、房屋等重点建设项目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严防坍塌、坠落、起重机倒塌等事故。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等工作。 五是认真做好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复产验收,并经企业总工程师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五、加强应急管理,严格应急值守。要通过主流媒体和通信运营单位滚动播发安全生产提示警示信息,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提醒、督促、指导企业和广大居民加强安全防范。要强化应急管理,切实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春节和“两节”期间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带班和事故日报告制度,及时科学处置突发事故,确保全省人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请县级安委会办公室将本通知传达到属地所有高危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