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省全国保密工作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12.01.2016  01:09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保密局《关于评选全国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29号)和省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家保密局《关于评选全国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湘人社函〔2015〕335号)及国家保密局《关于对全国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函》(国保函〔2016〕12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拟正式推荐周闰年(岳阳县国家保密局局长)同志参加全国保密工作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周闰年同志的简要事迹公示如下。

  周闰年,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从事机要保密工作,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6月任岳阳县委保密办主任、县国家保密局局长、县委机要局局长至今。该同志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先后8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优秀”、“嘉奖”和“记三等功”等荣誉, 2001年3月被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评为1996-2000年度全市保密工作先进个人,2003年8月被湖南省国家保密局、原省人事厅评为全省保密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6月被岳阳市委授予“优秀公务员”称号,2014年2月被岳阳市委办评为全市党委办公室系统“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先进个人,2009年至2011年度岳阳县国家保密局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保密工作先进集体。

  公示期为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湖南省全国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31-82215570,82218325。联系人:王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