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确保全省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发11号文件、湘发3号文件和总社“六代会”的要求部署,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引领全省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着力在创新综合改革内涵、农业社会化服务、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夯实基层基础、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联合社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努力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1、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召开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和湘发3号文件精神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加强沟通协调,深入开展调研,制定各专项改革小组具体的改革方案,适时出台《湖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对全省系统综合改革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强化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分类考核。加强与各市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推动改革举措落地和政策落实。积极争取职能部门出台支持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和办法。指导和审批各市州供销合作社出台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细化任务书、时间表,督促组织实施。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开好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现场推介会,推广先进典型。
2、强化综合改革保障。积极开展政策宣讲,由省社领导带队,相关处室参与,围绕中发11号文件和湘发3号文件,对全省14个市州和重点县市区进行宣讲。加强舆论宣传,制定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系列宣传报道方案,协调宣传媒体根据改革各阶段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报道,营造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举办系列研讨班、培训班,对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及各地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负责人进行系统培训。
3、加强风险防控。强化风险意识,把握改革方向,守住改革底线。进一步规范社有资产管理处置程序,推动社有企业建立“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严防资产流失。加强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加强监事会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创新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内涵
4、积极创新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着力构建惠农综合服务体系。加快构建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县、乡、村上下贯通的惠农综合服务体系。通过在县、乡镇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村(社区)建立惠农综合服务社,集中构建包括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在内的四大服务体系,承接惠农政策和服务资源,打造集生产服务、流通服务、金融服务、便民服务、公益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平台,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助推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农村全面小康建设。
5、积极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着力构建“双线”运行机制。一是发挥省社领导全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服务全省系统改革发展,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二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改革,创新企业经营服务模式,围绕产业发展推进社有企业跨层级跨区域并购与联合,积极构建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打造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电子商务、健康养老、职业教育、合作金融等产业。三是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四是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
6、积极创新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构建供销合作社完善的基层组织体系。一是全面推进县级社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县级社组织和引领县域内供销合作经济发展的职能定位,进一步健全县级社组织架构,进一步强化分类指导,推进县级社能力建设;二是着力加强基层社改造升级。积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加快推进基层社改造升级,创新基层社建设方式,强化基层社的合作经济属性;三是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四是加快普及村级(社区)综合服务社建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优势和服务平台优势,与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委会的组织优势相结合,大力推进“党建引领、社村共建”活动,构建党建、村建、社建“三建结合”和党务、村务、商务“三务合一”的村级(社区)综合服务新格局,推动各项惠农政策落地,切实解决农村(社区)综合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7、稳步推广大田托管、代耕代收等服务模式。总结常德等地土地托管服务的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争取各级政策支持。指导各地探索适合不同地区的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收等服务模式,在不具备条件的地区,选准农资供应、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一个或几个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
8、加强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科技支撑。加快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建设,继续开展有机肥、低残留农药、高标准农膜推广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加快建设一批新型庄稼医院,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综合性、专业化服务。
9、审慎稳妥开展农村金融业务。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稳妥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为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生产经营、财产安全等保险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加快培养和引进金融专业人才。
10、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多渠道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产业融合项目和以土地托管为主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项目支持力度。
四、加速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
11、抓好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带动全省系统的发展。以农资企业为依托,整合生产资料、农业机械、统防统治等资源,为农民提供从种到收的全过程综合服务,向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转型;以农产品企业为依托,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订单农业”,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强化“农超对接”,搭建生鲜农产品直供平台,解决放心农产品进城问题,向全链条式企业转型;以日用消费品企业为依托,通过信息化和物流配送,逐步整合现有资源,构建现代流通网络,加强连锁经营体系和物流配送能力,提升网络运营水平和覆盖面,满足农民消费需求,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转型;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为依托,因地制宜建设城乡社区回收网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集散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形成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向一体化经营企业转型;整合系统涉农电商平台,推进电商服务产业集群发展;依托系统健康养老资源延伸服务网络,推进健康养老产业集群发展;依托系统教育培训资源,推进农村职业教育产业集群发展;整合系统资产资源,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产业集群发展。
12、创新服务供给。顺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提高社有企业产品和服务供给的针对性、有效性,提供更多切合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需要特点的服务。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业态,积极开展信息咨询、金融保险、绿色环保等服务。
13、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总结县级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的典型经验,并召开现场会推动县级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发展。以湖南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鑫瑞惠民供销有限公司为龙头,以市州、县市区惠民服务公司和乡镇、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为支撑,将信息化手段融入传统经营服务网络,以“互联网+”理念融入传统经营业务,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加快电子商务与全国总社“供销e家”平台的对接,积极推动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形成带动全省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发展合力。
14、加强企业管理,实现降本增效。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依法依规实行企业预算管理,牢固树立搞好预算管理是履职、称职,忽视懈怠则是失职、渎职的思想,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五、着力夯实基层社为农服务基础
15、建立一批以农民为主体的示范基层社。多种方式吸引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入社,密切与农民的组织联系。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属性,建立多种形式利益共享机制,规范基层社与农民社员的利益联系。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实现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合发展。推动全国总社“千县千社”振兴计划有序实施,打造一批综合实力强、服务功能全、与农民联结紧的示范基层社。
16、多措并举恢复基层社经营服务功能。全面开展基层社摸底调查,摸清资产、人员、债务、经营以及职工参保等情况,建档立卡,一社一策。建立全省基层社基础信息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督促指导各地供销合作社制定基层社具体改造办法,明确时间进度,明确扶持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对“无资产、无阵地、无人员”的“三无”基层社,采取多种举措,逐步恢复发展经营服务网点。对实力薄弱的基层社,加快盘活低效闲置资产,增强“造血”功能。
17、加大对基层社建设的支持和考核力度。将基层社建设纳入各级联合社企业发展、市场建设、项目投资等规划,强化联合社带动发展。加大“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对基层社的支持力度。做实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抓紧制定合作发展基金运行和管理办法,确保出资成员权责明确,基金运行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统筹用于基层组织建设和为农服务。发挥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调整优化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加大基层指标权重。
18、抓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督促指导各地供销合作社和省社直属单位加大政策争取力度,推动中发11号文件和湘发3号文件明确的扶持政策落地,抓紧解决基层社债务、土地确权、欠缴职工社保金等问题。
六、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9、围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开展服务。引导带动农民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促进农业“接二连三。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指导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立足当地优势,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20、扎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以贫困人口作为扶贫工作的根本,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剖析、精准施策”,按照“四个一批”的办法搞好脱贫解困。立足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通过领办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化种养等方式,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精准服务。实施电商扶贫行动计划,帮助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卖出去,努力担当政府扶贫工作的载体,促进产业的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带着对贫困群众的深厚感情,带着科学扶贫的理性继续搞好精准扶贫工作。
21、制定出台《省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总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方案》,明确全省供销合作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切入点和实施细则。参与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
七、加强自身建设
22、加快构建双线运行机制。按照建设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要求,优化联合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着力加强行业指导、服务基层、资产监管、政策协调等职能。加快完善上级社对下级社的考核制度,探索建立下级社对上级社的评价制度。加快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完善社有资产监管体制,重点加强对企业发展战略、并购重组、考核激励、风险控制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23、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教育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增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为综合改革提供强大的思想武器和人才保障。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盯紧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和薄弱环节,严肃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严格教育和管理党员干部。
2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注重改革发展实际问题的研究,提高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拓宽人才交流渠道,抓紧引进和培养一批急需专业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强化舆论宣传,坚持合作制原则,弘扬“为农、务农、姓农”核心价值理念。
25、加强监事会建设。推进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完善省社监事会工作制度,发挥监事会在建言献策等方面的作用,履行好监督职能。
八、 出台并组织实施《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全国总社“十三五”发展规划为蓝本,立足我省“十三五”规划,指导全省系统认真总结“十二五”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十二五”规划的终期评估,并围绕“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工作展开全面调研,编制并落实全省系统“十三五”规划。加强与湖南有关专项规划的对接,结合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