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黎石秋已调任益阳工作 不再担任副市长职务
今天,长沙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观清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代表市人民政府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陈中等同志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初步审查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增补旧城改造项目纳入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听取了市“一府两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与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的报告和书面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和安居棚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未成年保护“一法一办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欧旭辉等职务的议案的说明;会议审议和表决了免职事项,因黎石秋已经调任益阳市工作,会议决定免去黎石秋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会议还听取了拟任人员陈词。
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拟任人员 陈中
(坚持“一线干”、“马上办”、尽职尽责、务实高效抓好分管工作,不越党纪国法红线,不插手项目工程建设、不收受红包礼金、不滥用权力、不以权谋私,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拟任人员 李蔚
(坚持以诚待人、公道办事,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在团结共事中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保持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程、张建国、王国海、黄佳惠、谭杭生、芮英姿,秘书长柳美景出席会议,副市长何寄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绍纯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