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监管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专项督查的通知
湘国资改组〔2015〕107号
相关监管企业,委机关相关处室:
根据《湖南省国资委2015年推动监管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方案》,今年要在监管企业全面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到2016年实现外部董事过半数的规范董事会建设全覆盖。为加快推进这项工作,省国资委决定近期在监管企业开展规范董事会建设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本次专项督查,掌握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及运行的基本情况,发现董事会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并督促企业加强整改,全面推进监管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
二、督查方式
1、企业自查。监管企业对董事会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省国资委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改革改组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2、现场督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省国资委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赴企业进行现场督查,汇总后形成专项督查报告,向相关企业提出改进要求。
三、督查内容
1、董事会建设情况。包括组织建设情况,含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的设立及其调整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含董事会、党委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权责及各项会议制度、工作制度等。
2、董事会运行情况。包括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次数,董事会讨论、决议事项数量及涉及范围,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次数、履职时间与尽职情况,董事之间、董事会与党委会、经理层、监事会之间沟通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检查、落实情况等。
3、企业总结推进董事会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等。
4、现场督查时企业应提供以下备查资料:公司章程、董事会建设相关制度、董事会决策的流程和方式、近三年董事会会议相关议题、决议和记录、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以及其他与董事会建设相关的资料。
四、督查时间
7月30日前,监管企业就董事会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向省国资委提交自查报告;
8月30日前,省国资委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分成五个督查组,赴监管企业进行现场督查(分工安排见附件一);
9月30日前,各督查组分别由牵头处室汇总提交督查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形成专项督查报告,向相关企业提出规范董事会建设指引或整改通知。
五、督查要求
监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加大工作力度,对照督查内容进行认真自查,于7月30日前提交客观、真实反映企业董事会建设及运行情况的自查报告,填写好附表(见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可于省国资委网站下载),一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高先祥 侯庆国
电 话:0731-82211330 82211272(兼传真)
附件:1、监管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专项督查分工安排表
2、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及运行情况专项督查问卷
3、监管企业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表
4、监管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联系人员名单
湖南省国资委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