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及时公布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03.06.2015  14:45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长沙晚报报道 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2日介绍,截至5月24日,企业2013年度年报信息公示率达71.6%,2014年度年报信息公示率达53.09%。根据国务院2014年颁发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应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若企业不按照规定公示信息,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