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奖惩分明促勤政有为

18.02.2016  09:45

  近日,国务院公布第二次大督查情况,我省株洲市受到督查表扬,同时,我省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对存在庸政懒政怠政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116名干部依法依规进行了督查问责。

   鼓励有作为,我省株洲市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

  2015年,株洲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增长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积极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启动轨道科技城、城铁株洲站综合体等重点项目建设,2015年完成项目投资2181亿元,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全国20个受到督查表扬的市(州)之一。据悉,为鼓励主动作为,国务院将对受表扬的地方采取多项激励措施:一是在资金上对其重点项目建设给予支持。二是2016年督查收回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转移支付沉淀资金,用于奖励受表扬的市(州)、县(市、区)。三是对其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减少审批环节。四是统筹实际需求相应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五是实行“免督查”,不纳入2016年大督查范围。

   整肃不作为,我省116名干部被督查问责

  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大督查第三批督查问责工作的统一部署,我省组织有关市州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对挪用套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中小学D级危房未消除、湘西自治州造假团伙骗取医保费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在查清违纪事实,明确问题性质的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共对11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县处级20人,乡科级及以下96人。

  针对挪用套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问题,分别给予13个市州(市本级6个,县市区41个)有关单位和1个省属国企共105名相关责任人警告、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免职等处分。

  针对中小学D级危房未消除问题,分别给予湘阴县、慈利县、衡南县、祁东县、新宁县等5个县8名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

  针对湘西自治州造假团伙骗取医保费等问题,分别给予保靖县2名相关责任人开除公职处分。花垣县1名相关责任人因涉及诈骗案被取保候审,待司法处理完毕后,再给予相应处分。

  在依法依规开展督查问责的同时,我省切实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推动工作落实。目前,国务院第二次大督查第三批问责涉及我省有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参照国务院大督查做法,我省拟对全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审计发现问题组织开展督查问责和督查表扬,以形成鼓励有作为、整肃不作为的良好氛围,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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