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环保局以“四个坚持”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8.01.2017  20:03

随着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得到了社会的持续关注,也遭受了不少质疑。江华县环保局以“四个坚持”为标准,扭转了当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困局。2017年1月12日,县环保局采取随机抽样现场检查9个行政村68户,67户已建设好一体化玻璃钢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0户已投入使用,取得了实效,得到群众好评。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扎根群众,综合整治为民。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是农村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因此,江华县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解决农户污水、垃圾污染为主要内容,着力建设美丽家园,组织环保工作者带着感情积极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帮助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的环境热点问题。

二是坚持服务群众,综合整治惠民。江华县环保局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给群众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让群众得到实惠,扭转一些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片面认识,使之成为环保工作的支持者。

三是坚持依靠群众,综合整治取信于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其实是一项群众工作,只有依靠群众,取信于民,才能传递正能量。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让群众参与进来,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让群众零距离接触,请群众监督和评议,不怕揭短,不避矛盾,真正让群众成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参与者。

四是坚持联系群众,廉洁自律。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廉洁监管、做到慎独、慎微、慎行。同时,密切联系群众,把群众变为环境执法的监督者。

目前,我县已在28个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下一步我县将通过以奖代补,引导和鼓励乡镇、村发挥积极主动性,主动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