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基层人防依法行政,强化人防法规政策在县级城市的实施,3月7日至18日,省人防办法规与稽查监督处分两组对浏阳、宁乡、耒阳、常宁、溆浦、麻阳、平江、华容、武冈、新宁、宜章、临武、蓝山、道县、新化、双峰、慈利、永顺、龙山等19个县市开展了人防行政执法稽查。
检查组采取了听汇报、座谈、查资料、实地抽检核实等形式,重点检查了人防法规政策在县市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前置审批权、处罚权、停工权、加收滞纳金等强制措施是否得到充分运用;检查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的落实,尤其是易地建设费是否存在违规减免缓降的情况;指导了执法人员对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的规范填写、整理和归档。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县级人防部门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各县级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县级人防工作总体趋势向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在各市县能够基本落实,尤其是前置审批条款在多数县市都得到了执行,部分县市专门通过政府文件或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了人防部门参与前置审批的权限和程序;省政府第270号令和湘价费﹝2014﹞60号文件也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绝大多数县市都能够严格执行60号文件标准,做到不减不免,部分县市在出台的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中都单独明确人防易地建设费仍按60号文件标准征收,或单独出台明确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的会议纪要。各县市人防部门均依法依规开展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到位,执法案卷整理归档能够做到一案一卷,资料齐全,清晰了然。部分县市完成了人防指挥场所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检查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将于10月份对存在问题的县市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