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洪江人民法院扎实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29.10.2015  17:18

洪江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紧紧围绕“为民司法”工作主题,扎实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自2011年以来,我院共审理、执行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405起,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法制宣传8起,进校园上法制教育课6次,申请执行救助5起,涉及金额90余万元,为妇女儿童提供了便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个建立”提高维权意识。建立一个良好的执行环境,首先提高干警的服务意识,营造一个好的执法氛围。建立一个好的措施,分别在民一庭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庭;在刑庭建立少年法庭,专案专审。建立一个好的制度,将妇女儿童维权监督工作纳入院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确保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三个优先”便捷维权通道。对于离婚案件、未成年抚养费、涉及妇儿的损害赔偿等案件,开辟了“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由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女法官担任涉及妇女儿童案件的合议庭成员,优先审理;对依法追索抚养费、医疗费、人身损害赔偿的妇女儿童案件,依法适用先予执行程序,优先执行。

“三个加强”注重维权效果。加强调解,联合社会力量共同维权。充分利用妇联、团委、教育系统的工作职能,共同维护妇儿权益。加强法律宣传,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通过普法宣传、法制讲座、巡回办案的机会,大力宣传法律,提高妇女维权意识。加强司法救助,缓解民忧。对予经济特别困难,需要帮助的人,在立案时免费提供法律援助,进入执行程序时,及时协助申请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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