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检察院依法对李光靳等3人决定逮捕

18.08.2015  11:44

  长沙晚报讯(记者 彭玮蔚 通讯员 唐蓉)记者昨日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芙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局长李光靳(正科级)等3人决定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7月28日,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长沙市芙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局长李光靳(正科级)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7月30日,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供应处原副处长陈新炎(副科级)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8月11日,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浏阳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袁绪国(正科级)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