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十条”亮相 湖南应以湘资沅澧四水为着力点

17.04.2015  19:14

   红网长沙4月1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谭旭燕) 4月16日,国务院发布了“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10条、35款、76项、238个具体措施,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

   “水十条”提出了系列具体目标,其中包括:“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

   国家指标

   五年后七大流域水质优良达70%以上

   “水十条”分别是指: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和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十个方面。

   “水十条”明确了主要指标: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根据相关测算,‘水十条’涉及的工业水污染治理、城镇水污染治理、农业污染治理、港口水环境治理、饮用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环境监管等方面,到2020年,完成‘水十条’相应目标需要投入资金约4万亿-5万亿元,其中,近三年投入约2万亿元。”环保专家、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院长张益说。

   本地落点

   湖南应做好湘资沅澧四水行动计划

   根据湖南省环保厅提供的最新统计数据,湘江流域污染治理成效明显,“通过强力治污,湘江水质呈好转之势,2014年,湘江干流18个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保障了流域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水十条’提出消灭城区臭黑水体的任务,这一点很好。”湖南省人大环资委监督处处长刘帅说,在他所了解的情况中,湖南很多城市的城区都有一条黑水河,“水十条”强化了对城区黑水河的治理,考虑得很细致。

   “此外,‘水十条’提出要做排名,列出做得好的城市和做得差的城市,倒逼作用将会非常大。”刘帅表示,水污染防治的考核还和当地的“文明城市”等称号相挂钩,也将大大提高当地政府以及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而在责任划分方面,湖南省此前也出台《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政策,将湘江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逐年分解到湘江流域各市、县市区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奖励,对完成任务差、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出现水污染事故的,予以“黄牌警告”、“一票否决”。

   “国家层面的‘水十条‘已经出台,湖南也应该制定地方版的‘水十条’,落实国家政策要求,也明确湖南各级政府职责,尤其做好湘江、资江、沅江、澧江四水的行动计划。”刘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