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地税:减税费降成本增动能
今年以来,云南省国税、地税部门全力落实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科研开发、创业创新、小微企业、“三农”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上半年共为纳税人减免税收243.7亿元,其中,国税减免152.8亿余元,地税减免90.9亿余元,企业和个人税费负担进一步减轻,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强劲动力。
货车车主余先生缴纳今年的车船税后,收到了与往年不同的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上详细印有保单号、车牌号、代收车船税金额、税款所属日期以及合计金额,这张发票即可当作车船税会计核算凭证,而无需专程跑到地税机关开具完税证明。这一张改头换面的发票,可以窥见“营改增”为云南纳税人带来的减负之便。
“麻烦帮看看是不是弄错了,税怎么少缴了近2500元!”玉溪宏盛酒店的会计张小姐急匆匆地来到办税服务厅询问,办税人员仔细核算后肯定地告诉她,11.56万元的收入应缴增值税3469.19元,确实比以前交得少了。“国家给了这么大的‘红包’太够意思了!我们要抓住机遇,不断健全完善财务管理,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她高兴地说。
今年5月“营改增”的全面推开,使得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和张小姐一样享受税改给企业带来的红利。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营改增”具有谋一域促全局的功效,为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营造宽松发展环境的效用实实在在。
“去年国家出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4.5万元,减免后只需缴税3万元,企业税负大大降低。”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全面实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税费得到不同程度减免,进一步助力企业降本提质增效,其中改善民生、支持金融资本市场、促进区域发展等方面减税幅度超过10亿元。从省国税局数据来看,上半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免共计141.6亿元,占减税总额的92.6%。
通过减税降费,税收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体现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助力房地产行业“去库存”的功效。上半年,云南省地税部门在房地产交易税收优惠政策上抓好落实,仅契税减免近2.9亿元、房产税减免8254万元。
“房地产行业受经济冲击影响较大,虽然5月起房地产项目税率由以前的5%营业税变为11%增值税,缴税比例有所增加,但增值税是差额征税,土地款和不动产购置都可以抵扣,抵扣比例接近一半。另外,“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剩下的2%等房子交付的时候再缴,企业流动资金明显增多。”省国税局负责人表示,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对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分工优化、带动行业发展具有正面效应,同时,增值税实现行业全覆盖,建立消费型增值税制度,贯通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抵扣链条,有利于从制度上减少重复征税,更好体现税收中性原则,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贯彻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从组织领导、政策宣传、优化服务、督导落实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安排,对政策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全省执法的统一、规范;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过简化优化纳税服务流程,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同城通办等措施,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依托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咨询台、12366热线等平台对各项减税优惠政策进行宣传,扩大纳税人认知度;建立云南省“走出去”企业动态清册,做好境外税收制度整理、税收政策辅导等工作;深入推进国地税合作,新建联合办税服务厅,增加联合办税窗口、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不动产“营改增”委托代征点,建立国税、地税合作示范区,建立落实国税、地税合作规范成效数据报告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