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前应先看是否有“五证”
01.12.2014 14:45
本文来源: 星沙新闻网
近日,记者从长沙县有关部门了解到,针对中茂城房产项目内部认筹纠纷,早前多部门已就此问题进行会商,对相关工作及处置预案进行了具体研究和安排。而该项目目前也正在积极向银行贷款,争取合作取得资金,退还内部认筹金。
11月4日,长沙县副县长谭浩然、曾卫国及经开区有关领导组织县公安局、县维稳办、县住房保障局等10个部门负责人召开中茂城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问题会商会,对目前工作及处置预案、区县分工等进行了具体研究和安排。
“中茂城项目没有进行备案,也没有预售许可证,根据商品房销售相关管理办法,这里的商铺不能销售。” 长沙县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到市民投诉后,该局工作人员迅速展开了调查,发现该项目属于内部员工认购行为,涉嫌变相非法认筹,及时予以了制止,并收集了内部认筹的资料。根据其收集的资料,共有76名市民申请退款,涉及资金953万元,还有部分认筹者未申请退款。
据了解,目前长沙经开区管委会与长沙县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督促建设方千方百计盘活现有资产,加快融资,或以其它方式吸收投资合作伙伴共同开发,并及时缴纳有关费用,完善各项开发建设手续,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早日重启项目。
长沙县法制办负责人介绍,开发商预售商品房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预售商品房前,一定要取得“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在未取得“五证”前,开发商向本企业以外的社会公众进行放筹的,涉嫌非法融资。其提醒,市民在购买商品房之前,一定要了解房产项目以及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合法,查看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齐全才能购买,否则购房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编辑:吴家齐]本文来源: 星沙新闻网
01.12.2014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