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校名单的通知

05.05.2016  00:16

长教通〔2016〕78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长沙市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长政发〔2016〕4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通知》(湘教发〔2016〕4号)、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市级重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的通知》(长政办函〔2016〕21号)以及《长沙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要求,结合各区县(市)教育局和有关学校的实际申报情况,今年我市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共计304所(见附件1)。其中,市级重点民生实事校80所、市计划校220所,自建校4所。现分区县、按类别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今年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实行分层管理,市实事项目校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管理,市计划校、区县自建校由我局自主管理。各类项目校应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建成后,将先后由区(县、市)、市两级教育督导部门验收公布。

二、要严格按照标准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需按照《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和《长沙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规定建设。新建、改扩建学校,建设项目完成、设施设备到位、师资配备到位为合格,基本完工为基本合格。验收标准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三、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一是所有项目校要建立项目建设进度台账制度。各地要按照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各项目校建设进度情况,形象进度描述要具体到各个建设环节,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及时上报;二是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今年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已纳入对相关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其中市实事项目校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县(市)政府考核范围,项目建设情况将与年度奖惩直接挂钩。对项目建设执行不力的单位,将采取约谈、通报等相应措施。

各区县(市)教育局接本通知后,要对公布的学校名单、建设内容、投资额度进一步核实,市实事项目校原则上不变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在5月10日前书面报我局。

联系人:周振飞     王仁彪       84899724

 

附件:

1.2016年长沙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指标分解表;

      2.2016年长沙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校名单及台账

 

      长沙市教育局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