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开展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效果好

24.02.2016  13:07
   湖南法院网讯   (鄢澧舫) 春节前后,许多在外务工的被执行人返乡过年,临澧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开展了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该院对人身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追索抚养费赡养费等涉民生案件进行了细致的摸排,并逐案落实责任人。在执行中综合运用教育引导、信用惩戒、执行和解、强制执行等方法执行案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自2015年11月以来,共执行涉民生案件56件,执结标的439.41万元。

  利用信用惩戒措施,将132名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同时在临澧县城中心广场电子显示屏、法院电子显示屏、法院网站、微博等平台以流动播出的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通过信用惩戒促使多名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如被执行人周某拖欠其两个女儿的抚养费三年共3万元一直未付,周某父亲得知周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曝光后感觉脸上无光,主动替周某将3万元执行款交至法院。

  针对部分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经济状况较差的情况,大力组织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进行执行和解工作。针对此类案件,邀请基层组织参与执行,利用基层组织知根知底的优势做执行和解工作。如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沈某交通事故案,法院判决沈某应向李某支付赔偿金30余万元,而在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沈某为一年满60周岁的农民,经财产调查后未发现沈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僵局。此时,执行人员邀请李某、沈某所在村村干部做双方的工作,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专项活动中,通过做执行和解工作促使9起案件得以执行完结。

  对有能力但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司法拘留等民事制裁措施,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对9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并对1名涉嫌构成拒执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此外,为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专项活动期间,对38件涉民生案件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进行了司法救助,共救助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51人,司法救助金额为33万元。 来源:临澧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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