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湖南“十三五”末建设用地不突破171万公顷
(湖南日报记者 唐爱平)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国土厅对《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意见》提出,我省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产出效益。到“十三五”末,全省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71万公顷;国家级开发园区投资强度要达到3750万元/公顷。
《意见》提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到“十三五”末,全省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71万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6万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万公顷以内。“十三五”期间,确保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120万公顷,五年平均供地率由“十二五”末的68%提高到75%。“十三五”末,国家级开发园区投资强度达到3750万元/公顷,地均税收达到450万元/公顷;省级开发园区投资强度达到3000万元/公顷,地均税收达到400万元/公顷。
《意见》要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红线。凡涉及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的,必须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意见》明确,着力规范土地市场行为。工业用地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将建立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节约集约用地挂钩的税收调节机制,积极开展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闲置土地、低效用地按最高标准征税,不享受减免政策。
《意见》提出促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支持具备相关条件的开发区,由单一功能向城市功能转型。新上工业项目除选址有特殊要求外,必须安排在当地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内,严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工业用地变相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