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一节两会”期间认真做好流通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和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26.01.2018  13:11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一节两会”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和组织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湘处非办函[2018]1号)的要求,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巩固当前社会大局稳定的良好局面,确保今冬明春“一节两会”期间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典当行2017年度年审工作,定于2018年“一节两会”期间,组织开展打击处置非法集资领域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和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真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一)认真部署、明确工作要求。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统一部署。按照2017年度典当行年审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切实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做细做实。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陷井,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年。
 (二)创新方法、注重工作成效。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和推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日常宣传中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报刊网络、广播电视、微信、手机短信)以及横幅、宣传画,组织收看宣传教育片等多种方式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以及危害程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三)认真总结、健全工作机制。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以本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宣传教育活动的积极开展,督导组要深入宣传一线,采取走访、查阅宣传档案、询问工作人员等多种形式,对宣传方式、宣传内容及宣传工作人员实际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深入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一)建立工作机制。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结合本地、本系统可能影响我省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深入摸排、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无盲区、零遗漏,确保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问题底数清、情况明、促进工作措施落实和矛盾问题解决,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二)分步推进实施。 按照“明确重点、统筹推进、务求实效”原则,排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8年1月上旬至2月底),紧紧围绕春节、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维稳安保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第二阶段(2018年3月1日至3月中下旬)在总结回顾前期工作基础上,重点围绕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维稳安保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问题要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维稳工作任务,把源头防范化解,重点人员教育管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应当摸排掌握的重大不稳定问题没有掌握、或者已掌握但未采取有效措施予取予以及时化解稳控,导致发生重大不稳定问题的,以及瞒报、漏报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方案,请于2018年1月3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流通处。(联系人:郭昭、吕静;联系电话:82295832、85281223)。
  特此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