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发布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等5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178号)

16.11.2017  11:43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超声理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超声洁牙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视野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防褥疮气床垫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2.超声理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3.超声洁牙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4.视野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5.防褥疮气床垫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1月2日 



总局2017年第178号通告附件1.docx
总局2017年第178号通告附件2.docx
总局2017年第178号通告附件3.docx
总局2017年第178号通告附件4.docx
总局2017年第178号通告附件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