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为救亲友乱发网贴 被告人被诉获刑8个月

16.03.2018  17:05
  

 

  经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雨湖区法院近日对李某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一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这也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雨湖区首例被告人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获刑的案件。

  2017年6月底至7月初,湘潭市范围出现持续强降雨天气,造成湘江水位迅猛上涨,抗洪抢险形势十分严峻。正当党政军民团结一心投入抗洪抢险时,一条题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流传,引起人民群众不安和恐慌。

  据办案检察官马婷洁介绍,2017年7月3日,湘潭市雨湖区梅花村部分村民认为梅花渠道垮堤系政府故意泄洪所致,为要求政府赔偿而堵塞国道,多名涉事的村民被公安机关传唤。被带离的群众中就有人是李某亲友。当时身在浙江的李某在朋友圈中看到了微信好友所发布亲友被带走的视频和文字。他把朋友圈中的一些文字和图片用手机截屏,并将因想索要全额洪灾赔偿恶意堵塞国道而被公安机关传唤的村民,宣称为“救灾英雄”,散布“救灾英雄被强制抓走”的虚假信息。最后该图文贴被李某发布在主流媒体的论坛上、转载至朋友圈。

  李某也坦言,自己身在外地,对家里的事情比较着急,想通过把杜撰的内容发帖、转载到朋友圈等形式,给公安一些压力,帮帮被抓的亲友。当地干部表示,这篇贴文发布后增加了镇、村干部的额外工作,救灾英雄如果真的被抓走,会引起村民的愤怒、不满情绪,激化矛盾。当时正值抗洪救灾的紧张时期,大家都整天守在堤上,本身人手不够,还额外遇到了虚假发帖的事。他们既要对上级做好汇报,也要对村民和不明真相的外界人士做好解释工作,这都给当时抗洪救灾的工作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检察官提醒:大灾面前,谣言容易泛滥,如果任其发展,势必导致人心惶惶,引发极为恶劣的影响,对当地人民群众、救灾力量造成极大的伤害。请大家不要信谣传谣,对于那些利用互联网等平台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造成社会恐慌的不法分子,执法机关将会对其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责编:       审核: 江世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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