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小学教师将注册上岗 不合格者不能从事教学

09.10.2016  14:33
    长沙市教育局日前印发《长沙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今年起将实施全市中小学教师首次注册试点工作,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的一线教师和具有教师资格的管理人员;受聘于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且聘期为一年以上的教师和具有教师资格的管理人员;政府举办的直接为中小学教育服务,且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教研、教师培训等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所有属于定期注册对象的教师,应申请首次注册。初次聘用为教师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应申请首次注册。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师德表现考核不合格;注册有效期(即一个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等情况将无法获得注册。

2016年长沙市首次注册个人流程由个人在10月10号到10月31号网上申请,教师本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报名申请,依据本人人事隶属关系选择现场确认点进行信息填报。可由各确认点统一组织本校老师集中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