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院举行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揭牌仪式

29.11.2018  22:45

  11月29日上午,醴陵市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正式启用。全国人大代表黄小玲、醴陵市检察院检察长黄晓军出席并为基地揭牌,醴陵市政法各家、市关工委、教育、团委、妇联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工组织、媒体记者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

  建成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面积近300平米,共分为执法办案、法治宣传、教育改造三部分,集办案、会见、宣告、帮教、心理疏导和普法宣传、社会力量救助于一体。据了解,教育中心于2018年7月动工建设,展厅占地面积300余平方米。该中心共分为执法办案、法治宣传、教育改造三部分,集办案、会见、帮教、心理疏导、法治宣传等于一体。;通过联合法院、司法、妇联、团市委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以关爱未成年人为主线的法治宣传专题教育活动,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醴陵幸福社工组织等专业力量对涉罪未成年人和相关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必要的帮扶帮教。

  该院检察长黄晓军在揭牌仪式上提出,要牢固树立开放共享、合作共赢的工作理念,将司法保护延伸到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等各方面,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整合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和其他司法机关力量,共同构建社会化综合保护体系,凝聚全社会力量保护未成年人。要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坚持“请进来”、“走出去”,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青少年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自觉树立“互联网+”工作思维,依托基地的法治直播间这个互联网阵地,加强微博、微信、网络等新媒体普法,引导全市近12万名中小学生崇法向善,不断扩大基地法治教育的辐射效应。

  据悉,醴陵检察院于2012年在全省成立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以下简称未检科)。自成立以来,始终把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作为工作的重心,立足司法办案,不断拓展未检工作领域,积极探索推出“三三”未检工作模式和附条件不起诉“五步工作法”。截至目前,该院共采取心理干预、经济帮扶等方式救助未成年被害人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近10万元,依法对41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共促成23名涉案未成年人重返校园,43人走上工作岗位。该院未检工作经验做法多次获高检院、省院等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先后荣获全国未检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该院未检科科长唐慧先后获评全国未检工作先进个人、湖南省最美青年卫士等多项荣誉。

   揭牌仪式后,应邀代表参观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观看了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题片及通过醴陵直播间发布的首场未成年人法治讲座。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江世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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