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刑事执行检察在转型发展中前行

06.08.2018  17:04
  在前不久召开的郴州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推进会上,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刑事执行检察主要业务开展情况。通报认为,各项业务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和突破,多项重要指标居全省前列。

  专项检察活动扎实推进。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对81件执行不当案件提出检查纠正意见、已纠正61件,居全省第一。组织开展“撤销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未收监执行刑罚”专项检察活动,检查督促收监执行刑罚18人,居全省第一。

  核心业务持续增效。审查监管单位提请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95件,纠正监管单位提请不当87件,纠正率居全省前列。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375件、提出建议135件、采纳105件,均居全省前列。强化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监外执行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48件、纠正143件,居全省第一。

  刑事执行场所安全稳定。对刑事执行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41件,纠正315件,居全省第一。办理控告申诉案件35件,居全省前列;羁押场所无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和脱逃事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群体性病疫情、无重大负面影响的舆情。

  基层基础建设继续加强。制定每月一自查、半年全市集中查的制度,对检察室内务管理和监督事项进行突击检查。在全省执检业务竞赛中,两名干警获十佳办案能手称号。上报信息简报13篇,其中被高检院简报采用1篇、《检察日报》3篇、高检院公众微信采用2篇,执检厅等采用6篇,省院执检局等采用8篇。

    郴州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毛建祥在推进会上要求,理念更新一定要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监督模式一定要加快实现“办事”向“办案”模式转变;“核心业务”一定要强力推进;专项活动一定要有所作为;“维稳促安”一定要落到实处;“规范司法”一定要一以贯之;“基础建设”一定要常抓不懈。

    郴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涛对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积极主动、敢抓敢管、措施得力、创新务实、成效明显给予充分肯定。江涛强调,务必认真学习领会全省刑事执行检察推进会精神,结合郴州实际贯彻落实;牢固树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理念,达到“多赢、双赢、共赢”的目的;要突出重点,强力推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实现创新、转型发展;要在办案团队搭建、干部交流和机构整合中进一步优化执检队伍的结构和素能;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制约工作发展的问题要采取多种形式加以解决。



 

责编:       审核: 江世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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