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原人大代表李科良涉黑案一审获刑20年

06.10.2014  14:59

  法制网记者 阮占江 法制网通讯员 禹爱民 文牧

  2014年9月11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邵阳市原人大代表李科良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审判长宣 读了一份长达350页的刑事判决书,近3个小时的宣判再现了李科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累累罪行。这个曾经称霸一方、威风八面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者、领导者及其 团伙最终难逃恢恢法网,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曾拥有多个政治光环的“红顶”商人,为何会变脸为涉黑“老大”?伴随庭审的结束,李科良“双面人生”的犯罪轨迹也真相大白。

   商海淘金十余载,一朝暴富捞“资本

  李科良,自1997年以来连任湖南省邵阳市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2002年起连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委员会常委,并历任邵阳市大祥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1964年10月15日,李科良出生在湖南省邵阳县谷洲镇一个小山村的农民之家。由于高考失利,15岁的李科良便进入了社会。他来到邵阳市 投靠一家亲戚,并在亲戚介绍下从事挖河沙、打“土方”等体力劳动。因嫌工作辛苦,他便改行学习“木工”手艺,随后自营店铺进而涉足装修行业。

  90年代初,李科良来到了广东省珠海市,通过与人合伙承揽“木工活”,掘得人生第一桶金。

  1995年,邵阳市政府为实施旧城改造等项目在深圳市召开招商引资会,李科良趁机携资返回邵阳市,成立邵阳市科良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 科良房地产公司),通过与原邵阳市西区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合开发等方式,开发、承建位于邵阳市中心地段的2处房地产,即“乾龙大厦”与 “青龙不夜城”,并利用“乾龙大厦”部分楼层开办乾龙宾馆(后更名为科良宾馆)。

  通过上述房地产的开发、销售,李科良积累的财富迅速膨大。

  在财富累积的同时,饱受传统“官本位”思想浸淫的李科良将目光投向了一顶顶“红顶子”。

  李科良自1997年以来连任三届邵阳市人大代表,自2002年起连任邵阳市大祥区政协常委,并历任邵阳市大祥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同时还挂名邵阳市公安系统监督员等。

  接踵而至的“官职”及“头衔”不仅成为了李科良平日用以吹嘘、夸耀、包装的资本,还成为其进一步铺就“生财、护财”之路的政治资本。

   大打出手树恶名,以暴护商结团伙

  2000年,李科良在承建位于邵阳市大祥区梅子井村的邵阳市经贸学校工程时,为争夺该校在建食堂附属工程,与当地梅子井村维修队产生矛盾。

  双方约定2000年1月20日上午在经贸学校工地上谈判。

  随后,李科良安排其胞弟李春良、堂弟李东方、外甥杨正祥以及手下民工等人事先埋伏在工地的工棚里。当梅子井村维修队成员唐某某、阮某某等人 赶到后,李科良大喊一声“”,李春良、李东方、杨正祥等数十人便头戴安全帽手持钢钎冲出来,将阮某某、唐某某分别打成轻伤和重伤。

  案发后,阮某某、唐某某等人因惧怕李科良有钱有势而不敢报案,李科良等人事后仅以赔偿对方一万余元的医药费了事。

  此后,李科良便以“下手狠、关系硬”在社会上初树恶名,无人再敢与他争抢工程。

  尝到施暴“甜头”的李科良对此颇为自得,将蛮横霸道的做派视为致胜法宝,将“以暴护商”的模式奉为圭臬,开始以家庭成员为基础,有意招揽、结交一些社会人员为其所用。

  杨正祥是李科良的外甥,自初中毕业后即混迹于社会,纠集其同学贺少强等人充当李科良的“打手”,成为李科良手下的得力干将。

  唐小军系李春良的堂舅佬,2003年春节拜年时结识李科良后,便带着侄儿唐九,唐九又带着谢普奇、刘明明、刘新明等社会闲散人员听命于李科良,多次为李科良助威壮势、摆平“纠纷”。

  自此,李科良凭借日益雄厚的财势,以家族成员为基础结成团伙,在“以暴护商”的道路上愈行愈远。

  从2005年至2011年时间内,李科良先后承建了邵阳市凯轩花园1号楼等多项工程,成立了邵阳市富丽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丽典当 公司)、邵阳市科美商贸有限公司等公司和经济实体。科良宾馆、富丽典当公司等均在市区黄金地段,为李科良在市区建立起自己的经济地盘,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 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非法融资筹资金,高利放贷牟暴利

  在坐享房地产及工程承包等项目为其带来巨额收益的同时,李科良又把贪婪的眼光盯上了其他可以“赚钱”的行业。

  2005年,李科良通过虚拟股东和虚假出资手段注册成立富丽典当公司,并聘请其中学校友杨建军担任经理,规定员工融资任务,实行绩效考核目标管理模式,采取高利返息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

  尽管《典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典当公司不得向社会融资,但李科良等人却利用各种手段对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进行规避。其手法之一,便是以其名下的邵阳市科良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名义,采取月返息2%、年返息15%-20%、季度或年度结算给融资户的方式公开向社会融资。

  与此同时,他还为富丽典当公司的员工规定融资任务,并按员工各自向亲戚、朋友及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数额逐级奖励和实行绩效考核目标管理。

  自2006年4月起至2012年10月31日案发期间,李科良等人累计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金额达1.5亿元,非吸人数达2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次数达1100次,尚有3500余万没有归还。

  为了牟取暴利,李科良等人违反“典当公司”不得向社会发放信用贷款的禁止性规定,将非法吸收的存款以“典当”之名向社会发放高利贷款。

  与此同时,李科良等人加大投资力度,利用非法吸收的存款承包工程,投资开办公司、企业,其黑金帝国的根基进一步筑稳。

  2007年至2011年期间,李科良先后承包了邵阳市凯旋花园等多处建筑工程,并在邵阳县谷洲镇决菜村先后开办了邵阳县神运石场(以下简称神运石场)、邵阳科良混凝土搅拌场(以下简称科良搅拌场)等多家企业。

  随着在非法逐利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李科良拥有的财富“雪球”亦越滚越大,他也跻身于令人侧目的地方“富豪之列”。

   为非作歹逞强势,恩威并施添“臂膀

  在神运石场、科良搅拌场等企业开办、经营过程中,因征地拆迁以及环境污染十分严重等问题,引发当地村民不满,企业与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不断并日益升级。

  为了维护既得利益,李科良倚仗权势,对当地村民或诉诸威胁、殴打等手段进行逼迫,或采取利诱或恩威并施等方式对一些有犯罪前科的劣迹人员进行拉拢并为其所用。

  2008年,因村民李中民不同意李科良的神运石场使用自家房屋接电,李科良即纠集唐小军等手下对李中民施以拳脚并强行带至车上进行暴力威胁,直至李中民被迫答应租房后才放人。

  同年,因神运石场采石放炮作业影响到村民李中喜夫妇居住房屋的安全,李科良承诺为其办好建房手续并重修新房。产生矛盾后,李科良又指使缪楚能等人向李中喜夫妇强行索回建房手续费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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