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安委办下发紧急通知切实加强有毒野生蘑菇中毒事故防控工作

14.07.2017  12:05

  今年以来,我省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导致的中毒事故频繁发生。截至7月12日,全省已报告因食用有毒蘑菇导致的中毒事故141起,报告发病人数473人,死亡23人,中毒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毒蘑菇中毒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省食安委办下发紧急通知,采取五大措施切实加强有毒野生蘑菇中毒事故防控工作,坚决遏止事故多发频发的态势。

  切实增强防控工作意识。我省有毒蘑菇种类繁多,中毒发生多集中在夏秋季,公众对有毒蘑菇普遍缺乏辨别知识和能力,一旦误采误食,发病急、无特效药物,家庭为发病主要场所,病死率高,对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危害极大。通知要求各级食安办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有毒野生蘑菇中毒事故防控工作,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将预防有毒野生蘑菇中毒作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扭转类似事故多发频发的被动局面。

  切实加大防控宣传力度。通知要求各地以有毒野生蘑菇防控为主题在7月下旬至8月下旬集中组织开展防控野生蘑菇中毒宣传月活动。各市县乡政府要在乡镇、村组发放、张贴宣传海报,在高发地区入山口、村宣传栏、农村集市、农贸市场等地,通过设立警示牌,群发宣传短信、刷写宣传标语、分发宣传单等形式,公共场所以电子屏的形式滚动播放“野外蘑菇有毒!切勿采食!”的宣传标语,重点宣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的严重后果,提示村(居)民不要随意采摘不明品种野生蘑菇,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切实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广泛利用新闻媒体、手机微信、公益广告、官网等多种渠道,告知公众不要采食不认识和不能识别的的野生蘑菇。

  切实加强专项监督检查。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农业、林业等部门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销售野生蘑菇的监管,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城乡婚丧宴请等群体聚餐场所加工食用野生菌。定人定时对城乡野生菌交易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有毒野生菌和不能识别的野生菌现场进行销毁处理,严防有毒野生菌流入餐桌。把学校“严禁加工使用野生菌” 纳入校园食品安全质量承诺管理,严防学生食用野生菌,在各地开展“护苗行动”中,凡是发现因食用野生蘑菇造成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切实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和医疗救治。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将蘑菇中毒事件专项监测纳入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组织疾控机构开展蘑菇中毒事故调查,了解我省毒蘑菇中毒地域、人群及毒蘑菇主要种类及中毒毒素,为医疗机构急救提供技术支撑。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增强对蘑菇中毒的诊断、救治能力,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要熟悉和掌握发生食物中毒后的简易处理方法,努力降低因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引起中毒的病死率。

  切实强化防控工作责任。省食安委将有毒野生蘑菇食物中毒事故防控工作纳入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各级食安办要充分发挥 “抓手”作用,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计生等部门要保持信息畅通,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现有疑似有毒野生蘑菇中毒事故的,迅速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置,把危害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

(信息来源:省食药监管局综合处、宣传应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