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中方县11名公职人员饮酒栽了“跟头”

04.08.2017  16:10

  新湖南客户端8月3日讯 记者8月3日从中方县纪委采访获悉:今年3月份以来,中方县深化“正风雷霆”行动,以集中打击重点交通违法“百日会战”为抓手,严厉打击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整治期间,中方县共查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11起,移交中方县纪委11起,处分11人,其中9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人被立案审查。

  “2017年3月6日20时24分,中方县国土资源局国土监察大队第二中队队长唐某军在怀化市武陵路老干所路口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唐某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5月17日21时41分,中方县蒿吉坪瑶族乡卫生院工作人员杨某华在怀化市天星中路路口与永济路口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杨某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方县委纪委表示,公职人员“酒驾”背后,往往就是酒局饭局,不少还隐藏着“四风”问题。下一步,中方县将继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紧制度的笼子,严格实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月报告制度,强化主体责任问责,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给“酒局”“酒驾”戴上紧箍咒。

  (新湖南客户端 记者 雷鸿涛 通讯员 蒲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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