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出台《国资与城投管理局监管企业 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18.01.2018  17:34
           近日,桃源县采纳审计建议,出台《桃源县国资与城投管理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公司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今年上半年,桃源县审计局对该县七大国有投融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公司融资管理、内部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对国有投融资公司的监管,规范融资、项目建设及内部财务收支行为”的建议,引起了县政府、人大及国资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县政府召开审计整改专题调度会,县人大作出审议意见,要求采取措施整改投融资公司不当履行财政职能等管理不规范问题。

为落实审计整改,县国资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桃源县国资与城投管理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对县国资与城投管理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做出具体规定。办法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分别进行明确。要求县国资与城投管理局根据履行监督职责的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公司应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审批领导:李新辉 供稿人:陈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