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胡贺波向总理建言管控宏观杠杆率的财税金融政策

16.03.2018  18:53

  3月12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参加湖南代表团的审议。审议中,全国人大代表、湖南金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胡贺波围绕管控宏观杠杆率问题,从专业角度和技术路径操作层面,向总理提出“以资本预算控政府债务风险”的建议,降低政府杠杆率,实现举债规模与举债能力相匹配;提出“更有效率地支持企业债转股”的金融税收政策建议,加快推进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进程,降低企业杠杆率,有序有效防控风险。 

  国际清算银行BIS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第2季度,我国的宏观杠杆率为255.9%,其中,居民45.7%,政府46.8%,非金融企业163.4%,杠杆率的整体水平与发达国家大致处于同一水平,但是2008年危机后企业杠杆率增长快,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 

  胡贺波代表认为,宏观杠杆率,既是“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宏观调控的政策取向。解决宏观杠杆率问题,主要从两方面着手。 

  一方面,关于政府降杠杆,关键是要切实遵循举债规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的铁律。建议进一步加大预算制度改革力度,以资本预算控债务风险,切实从技术上实现举债与偿债能力挂钩。可考虑采取编制资本预算及政府资产负债表,同时更加细化地编制3-5年中期预算,实行跨年滚动平衡等措施。 

  另一方面,关于企业降杠杆,重点是对于有发展前景、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要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实施债转股。债转股资金“进出两端”存在“进退两难”问题。他建议在现有政策框架已经成型的良好局面下,进一步出台细化措施。在解决资金筹措难方面,重点是降低债转股的资金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出资。比如,可考虑对参与机构的债务重组收益、股权增值收益给予递延纳税。在解决股权退出难方面,只要债转股后企业的相关资质和指标达到证监会的要求,不降低监管标准,但是在审批程序、认定条件、进度要求等方面,对债转股对接资本市场给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