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切实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03.01.2018  19:02

 

2017年国务院修订出台《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后,湖南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查处办法》新理念新原则。 一是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9月底,省工商局将《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通知》(工商个字[2017]69号)转发到各市州,并结合我省实际就认真贯彻落实《查处办法》有关事项专门下发《通知》(湘工商个字[2017]8号), 提出“五个明确” :即明确由市县两级政府分别制定“免于工商登记清单”、划定免于工商登记经营区域;明确切实依法履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职责,查处职责不明确的由省政府指定部门负责;明确继续按照“政府主导、工商牵头、职责法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进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明确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建立相关工作台账;明确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加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案件的公示力度。 二是加快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应用 。立足信用监管和社会共治的理念,加快无证无照经营管理系统(省工商局业务平台子系统)与湖南协同监管平台的对接,实现互联互通,积极探索把信息共享、信息公示、协同共治等创新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提升无证无照经营监管效率,把查处的无证无照经营户纳入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是扎实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省工商局印制5000份宣传海报、购买4500本《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学习读本开展宣传培训;各市州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专栏、专题宣传报道,多个市州工商局长撰写了解读文章;举办了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业务骨干参加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专题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组织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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