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13.02.2018  16:2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20日至9月2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财政厅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16日,省委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巡视整改的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

  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代表省委要求,体现省委权威,省财政厅党组严肃对待,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从自身做起,自觉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全厅党的建设相结合,与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重点问题和整改要求,真抓实改,立行立改。厅党组书记、厅长石建辉明确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行动自觉,正视差距,直面不足,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狠抓整改落实,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将巡视整改视为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厅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深入部署,向全厅各级党组织提出坚决整改的明确要求。

  (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的领导

  成立了省财政厅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石建辉任组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郭秀宏和驻厅纪检组组长、厅党组成员石建国任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厅办公室、人教处、驻厅纪检组负责同志组成。厅党组书记、厅长石建辉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主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带头认领责任,带头整改落实。各分管厅领导主动认领问题、督查整改落实。各牵头处室切实担负主要责任,主动作为,积极整改。全厅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督促抓、职能处室具体抓,自上而下、全覆盖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

  (三)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我厅反馈意见后,厅党组立即启动整改程序,2017年10月24日,厅党组书记、厅长石建辉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根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逐条分析研究,梳理形成3个方面9条意见24项整改细分任务。明确了由机关党办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整体协调推进,并按照厅领导分工和处室、单位职责职能,确定每项细分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配合处室,制订了整改的路线图、时间表及整改具体措施。

  (四)实行拉条挂账,逐项逐条一抓到底

  对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2017年11月15日,驻厅纪检组组长、厅党组成员石建国和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庄大力联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巡视整改中的专项整治工作;11月24日,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郭秀宏对巡视整改进行了重点督办,对整改工作倒排了时间表,限期完成;12月5日,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体审查讨论了巡视整改情况报告,并对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促进各项工作齐头并进提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

  (五)注重标本兼治,以制度巩固整改成果

  在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地的同时,厅党组全面查找制度漏洞,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建章立制,在机关党建、干部管理、资金分配、内部管理等方面新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我厅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地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3个方面9条意见24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18项,已建立完善制度需长期坚持的3项,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的3项。开展了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和金融领域从业活动等2个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党组政治站位不高

  (1)重业务、轻政治。对如何贯彻落实中央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认识不深、不透。财政资金投入上“重建设、轻实业”,基础性建设投资比重大,对工业企业、制造业和鼓励、激励企业创新的投资较少。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厅党组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坚持问题导向,出台了《关于加强厅党组自身建设的决定》,要求各党组成员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确立的“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三大攻坚战”等中心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推动全省财政工作,做到既有“”、更有“”,确保财政工作既有很高的政治站位,又体现过硬的专业能力,充分发挥好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新发展理念,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盘活各类资金,完善支持方式,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管理绩效,以财税体制改革为抓手,推动其他领域各项改革工作。一是深入调研分析,探索财政提质增效、促进经济良性循环的新途径。为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提升财政经济运行质量,去年8至10月,我厅成立专门调研组,由厅长石建辉带队,组织13个处室、单位,以“如何增加收入提高质量”为主题,深入长沙、岳阳、郴州、娄底、张家界5市和长沙县等地,通过部门座谈、走访园区、问需企业,在全省财政系统组织开展了一次大调研大分析大讨论;到安徽、湖北两省交流学习,实地考察合肥高新开发区、武汉·中国光谷,对比中部省份,查找差距,借鉴经验;坚持问题导向,从分析财政收入结构入手,探究财政与经济的内在联系,提出了实施“新财源建设工程”、出台精准支持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财政政策措施,支持提振实体经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收入质量等5大建议,探索促进财政提质增效和实现财政经济良性循环的新路径。形成的调研报告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达哲省长先后两次对调研报告作了批示。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将调研成果尽快转化为促进“财政增收、经济增效”的实际行动。二是加大财政对企业研发和技改投入,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我厅商省科技厅等部门研究制定支持企业研发的财政补助政策,预计4年将累计安排奖补资金24亿元。目前,方案已呈报省政府审批。商省经信委等部门印发了《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试行办法》,对省内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一定办法进行事后奖补,预计4年将累计投入16亿元。三是运作好省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方式支持我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新兴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加快推进省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的实质性运行。四是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期规划,合理控制投资规模。在交通、水利、能源、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编制2017—2019年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期融资债务规划,“一编三年、每年滚动”。同时,选择了14个市州本级和14个县市区进行试点,进一步向市县推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工作,引导市县约束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行为,优化投资结构。五是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政府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建设活动。出台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运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通知》,从强化信息公开、履行管理职能、严格债务管理、规范运作行为等方面规范了我省PPP项目。制定了《湖南省部分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对民间资本投资关键民生领域和具有稳定充足经营性收入的PPP项目给予前期费用补助,鼓励更多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完善财政投入管理方式。

  2017年12月23—24日,在省财政厅第四季度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党组书记、厅长石建辉带领中心组成员及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工作有关论述,再次学习了省委第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印发的《关于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传达了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再次强调财政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落实在经济工作的方方面面,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推动我省财政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2)对财政收入质量不高问题监管不力。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加大排查力度。集中力量,完成了对全省非税收入虚增情况的摸底,全面掌握了市县非税收入虚增情况。对非税收入占比居高、增长较快的邵阳市、永州市开展了实地核查。二是加快系统升级改造。目前我省升级改造后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已完成测试,进入试运行。我们将加快实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纳入省政府“三湘云”,在全省推广运用,实现省对市县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的数据共享和实时掌控。三是进行通报约谈。按季度在全省非税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中加强对非税收入占比的分析研判,督促相关市县采取有力措施,完成全年非税收入治理目标。就非税收入虚增、占比趋高问题,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庄大力约谈了个别市县分管财政的市(县)领导及财政局长,要求相关市县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多措并举、立行立改;全面分析非税收入占比偏高的深层原因,下长力、使狠劲,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四是强化收入征管。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批示精神,采取针对性措施,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大力整治虚增非税收入行为,因地制宜培育税源,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提升税收收入占比。五是实施“信息管税效能提升行动”。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覆盖全省的财税信息共享机制和综合治税平台,挖掘增收潜力,实现应收尽收。六是实施“收入质量改善行动”。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降低我省非税收入占地方收入比重,实现全国排位后移。2017年,我省非税收入占比已明显下降。

  (3)对隐性债务增长较快问题监管不力。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为了加强对隐性债务的管理,我厅专门设立完善了机构设置,充实了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风险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疏堵结合、规模控制、防范风险、服务发展”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举债融资和风险防控机制,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实行限额管理,规范政府融资行为,加强考核监管,强化责任追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全面清理核实全省政府性债务情况。按照全口径、全覆盖的原则,对各地区截至2017年9月30日政府性债务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逐笔核实,客观、真实、完整地统计了市县政府性债务情况。二是有效化解存量债务。积极争取置换债券额度,加快推进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有效降低了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成本,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到期债务兑付风险。建立化解存量债务的激励约束机制,在中央下达的限额内,根据债务规模和风险程度确定市县债务限额,对高风险地区扣除一定限额作为化债任务。同时,出台奖惩措施。在分配新增债券时,对债务管理规范、风险低、债务化解积极的市县给予倾斜,对在置换债券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专项核查中发现问题的市县相应扣减额度。三是规范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根据中央政策,借鉴外省做法,在前期对全省融资平台公司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初步研究拟定了下一步 “分类处置、数量控制、推进转型、风险监管” 的工作思路,并代拟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通知》,已向省长书面汇报,待批复后印发实施。四是大力整顿违规举债行为。我厅组织召开了各银行行长会议,向省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及22家在湘商业银行负责人集中宣讲了中央出台的系列债务管理政策,共同协商债务有关问题,堵住违规举债的渠道,坚决规范金融机构融资。集中开展PPP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整改。按照省领导“解剖麻雀”的指示精神,选取了近两年债务规模急剧攀升的湘潭市本级和耒阳市开展了专项核查调研,对债务成因、风险程度进行剖析。同时,开展违法违规融资问题专项督查。对超出规定范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进行了纠正,对平台公司违规注资行为进行了整改。五是建立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为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新政策、新要求,我厅代拟了《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意见》,目前正在报批之中,实施后将进一步扎牢我省债务管理的制度笼子。六是构建科学的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将政府债务风险级次细化为红色警告、橙色预警、黄色提示和绿色安全四个等级,将各地存量或有债务纳入预警范围,对债务高风险市县进行动态通报。同时,为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我厅代拟起草了《湖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职责范围,划分风险种类,采取处置措施,压实主体责任。七是建立健全监管问责机制。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考核督查指标及权重,与财政转移支付、新增政府债券挂钩,并强化责任追究。督促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4)对部分市县财政虚增风险较大和部分地方预算不到位、中途追加资金过多问题监管不力。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我厅在前述开展财政收入质量核查、加强对市县通报约谈的基础上,在省直单位也采取了相应措施。一是开展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提高预算约束性。对26个省直一级预算单位开展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处理决定的要求,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到位,进一步提高预算约束意识,强化预算刚性,从严控制预算追加。二是开展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审查。结合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同步跟踪26家省直单位2018年度预算编制情况,部署开展2018年度预算编制审查。将预算审查结果作为预算编制调整的依据,从预算编制环节入手,督促部门单位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促进年初预算编细编全。三是开展2017年预决算公开检查。在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预算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我厅抽取部分省直部门和市县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其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真实性进行核查,以此倒逼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强化预算的法律约束力。上海财经大学对2017年全国财政预算透明度评价中,我省排名第5名。

  今后,针对财政虚增收入和部分地方预算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我厅将继续予以重点关注,将财政收入真实性问题和预算编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列入年度财政监督重点检查计划。同时继续整合专项资金规模,减少资金追加总量,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结合当前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5)2016年干部调整方案征求意见不够,民主推荐前沟通不够,部分干部只进行了会议推荐,没进行谈话推荐。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厅党组召集班子成员统一思想,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实施意见》《省管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要求今后选人用人必须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执行,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不临时动议,坚持“凡提四必”,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各种偏向。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利用文明创建宣传栏,对相关干部政策进行解读宣传,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规定的正向引导。三是严肃治理“三超两乱”。按照选拔任用的政策要求,对以往的不规范情况全面清理,并按要求进行合规性认定。2013年启动“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对清理出来的不规范任职情况,按照省委组织部的政策要求分类分批进行合规性鉴别及认定,其中,对于我厅的破格提拔由厅党组根据政策重新研究认定;对于由外单位造成的破格提拔,联系原单位出具认定说明,再报经厅党组根据政策研究认定。四是严格按程序办事。在近期启动的科级干部提拔工作中,严格按照选人用人程序,由人教处牵头,向党组报告目前符合科级职务提拔的人员情况,组织相关处室对符合条件人选进行大会推荐,在处室单位内进行谈话推荐,逐一组织考察并全程工作纪实。

  (6)本轮巡视中厅党组汇报材料未经党组讨论,存在以领导圈阅代替党组会议研究的现象。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2017年7月14日,我厅接到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省财政厅的通知后,连夜召开厅长办公会,布置相关工作。因7月17—20日,我厅6名党组成员中先后有4人陪同省领导在外出差或参加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无法召开党组会进行讨论,客观上造成了厅党组汇报材料未经党组讨论。10月24日,厅党组召开专题会,对上述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班子成员提出明确要求。一是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经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组的领导,任何个人或少数人不得擅自作出重大决定。党组书记要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不能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二是坚决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厅党组对重大问题做出决定时,必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充分协商讨论,并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同时发扬党内民主,重要情况及时通报,保障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7)有的班子成员全局观念不够强,相互补台不够,协调配合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因我厅近几年来厅领导变动较大,厅领导在相当长时期内缺配1—2名,客观上形成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局面。我厅将继续严格执行厅领导协调工作AB角制度,要求互为AB角的厅领导在另一方出访、出差、学习和休假期间,主动代其处理分管联系的工作,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公务活动,签发紧急公文,处理紧急事项和突发性事件,有效避免工作缺位,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

  (8)政治学习流于形式。政治理论学习谈业务工作多,谈思想认识少,学习主题不突出,入心入脑不够。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认真。部分支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没有正常开展。支部学习、会议记录不完整。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一是认真组织,精选学习内容。按照省委有关要求和我厅《关于加强厅党组自身建设的决定》以及《2017年省财政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我厅2017年精心组织了8次党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内容涵盖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创新引领经济转型升级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财政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按照省委第三巡视组的要求,开展巡视工作专题学习;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要求,组织厅内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十九大现场报告,2017年10月31日,组织召开全厅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报告会,同时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原文,我厅厅领导分批参加了省委组织的十九大精神轮训,全厅310名党员分期分批参加省直工委组织的十九大精神轮训,12月,分别邀请省委宣讲团成员肖国安、吴传毅来我厅集中宣讲、学习十九大精神。二是积极创新,学习形式不断丰富。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党支部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及实践活动。如组织全厅党员参观“光辉的足迹—喜迎十九大中共湖南省委档案图片展”;企业处党支部到耿飚故居举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乡财处党支部将政治理论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开展脱贫攻坚建言献策活动;离退处党支部推动老干事业发展,开展“不忘初心、做合格党员”活动等。积极参与红星云线上活动,截至目前我厅共有241名党员参与其中。三是学以致用,学习效果不断体现。为巩固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全厅干部职工理论联系实际,自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全厅干部职工中开展了“回家乡访民情转作风”专题调研活动,共有23个处室计56名同志参与,调研报告集结成册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时,在我厅公众微信号上推送优秀作品,获得社会广泛好评。今后我厅将继续开展此类活动,推动干部将学习理论入脑入心,学以致用,并进一步转变作风。

  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一是坚持以上率下,班子成员带头严肃组织生活。厅党组成员牢记党员的第一身份,通过多种形式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与所在支部活动,如为支部党员上党课、与支部普通党员交心谈心、参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规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实事求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二是推进厅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印发了我厅《关于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的意见》《关于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意见》《关于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的意见》等,首次启动了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开展了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从14个项目29个细分项进行考核打分。三是扎实做好党建基础工作。统一发放了《党支部工作记录本》《谈心谈话记录本》《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等,并明确各支部安排专人负责收缴党费、记录“三会一课”工作台账等日常工作。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完善细化考核标准。进一步修改完善《省财政厅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坚持将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纳入党支部检查考核及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的重要内容。推行报告制度,即每次活动后,各党支部必须主动向机关党委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各党支部纷纷出台了各支部管理细则,按要求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

  (9)个别厅领导参加所属支部活动较少,与普通干部交流沟通少。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身体力行抓好落实。每位厅领导按照规定,落实好谈心谈话等制度。2017年,我厅7位厅领导先后开展谈心谈话100多人次,积极指导和参加所在支部活动33人次。二是将厅领导参加支部活动情况纳入本人党建述评和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要求厅领导在即将开展的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建述评报告中要专题报告本人参加所在支部活动等党建工作情况。

  2.党建基础工作不规范

  (10)厅机关党委书记岗位空缺,只明确了分管领导。机关党委及农开办所属4个党支部没有按期换届。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完成厅直属机关党委换届工作。2017年11月14日,报经省直工委批复同意,召开了中共湖南省财政厅直属机关委员会第八次党代会,进行了机关党委换届,并成立了机关纪委。党代会结束后,新一届厅直属机关党委召开了第一次党委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了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副书记等职务,其中,郭秀宏同志被选举为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二是全面清理并规范基层党组织职数设置。结合机关党委换届和机关纪委成立相关工作,对厅属各基层党组织换届及职数设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没有按期换届或职数设置需调整的,已督促于11月上旬全部完成。2017年11月22日,厅机关党委批复了各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结果。其中,省非税局党总支和省农开办党总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为党支部,并完成支部改选工作。

  (11)个别党支部少缴党费。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全面核准党费计算口径。厅机关党办按照省委组织部规范的党费缴纳标准,统一测算了厅内党员每月应缴纳党费额,将测算结果发至各基层党组织复核确认并按此执行。如有工资调整等事项,机关党办将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及时补缴。个别党支部已于巡视结束前完成了党费补缴工作,将补缴党费全数缴入了指定账户。三是完善日常管理。要求各支部明确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党员按月缴纳,及时到党办汇缴登记。同时,为减少资金流转过程中的风险,简化党费缴纳程序,改变传统党费缴纳方式,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行汇缴党费后,凭缴款凭证到党办开具收据。四是积极配合推进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研究制定。2017年8月,财政部等三部委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为推动我省相关文件的出台,目前我厅正积极配合省直工委等职能部门进行深入研究,尽快出台我省办法,从面上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的管理。

  3.选人用人不规范

  (12)干部提拔任用交流上,重点业务处室、重点综合处室,领导重视程度高,干部提拔多、交流快,其他处室则动的少。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厅党组再次明确选拔任用中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于选人用人的全过程,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同时,对干部队伍建设进行高位布局、前瞻谋划,区别情况、分类施策,重点为素质过硬、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的干部搭平台、压担子,给予多样化的培养历练,加强教育培训,规范轮岗交流,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气顺心齐的良好干事环境。二是进一步完善健全干部交流制度。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的,有计划地进行处室单位间的横向交流。摸清并全面掌握干部队伍及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在干部调整中尽可能将合适的人才放在相适应的岗位和平台上培养锻炼,力争做到人尽其才。三是优化调整部分机构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对我厅部分机构设置进行了完善调整,目前调整方案已报省编办批复,相关工作均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3)副处级以上干部占比高,一线工作人员缺乏,干部结构失衡。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逐步调整消化原提拔处级干部,逐步减少处室单位分管领导较多的现象。一是对我厅处级领导干部人员结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按照不同年龄层级、职务层级及任职情况等进行详细的结构分析。二是结合干部队伍实际,提出非领导职务调整建议草案,逐步减少处室单位分管领导较多的现象。相关工作正稳步推进。

  (14)个别内设机构均配备了两名正处实职干部,工作难协调。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我厅将在下一轮干部选拔交流中,根据机构及职数空缺情况予以调整。具体人员调整方案与调整机构设置工作同步研究推进。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落实“两个责任”不力

  (15)巡视整改不到位。混编混岗现象不减反增。干部交流力度不大。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关于混编混岗。对于目前混编混岗人员较多的情况,厅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分步整改到位。巡视期间已启动第一批整改方案,调整了7名混编混岗工作人员。下一阶段,将通过干部交流逐步替换出混编混岗人员,实现编制、人员、岗位对应;继续严格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做好厅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编制资源分配、编制结构优化等工作。

  关于干部交流。一是进一步完善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二是进一步加大干部轮岗交流的力度,适当加大业务处室与综合处室间横向交流、机关与直属事业单位间的纵向交流。三是进一步抓好制度执行力度,严格按规定交流干部,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干部到期未交流的问题。

  (16)监督执纪失之于软。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驻厅纪检组高度重视,多次开会专题研究整改事项,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对照巡视问题逐个筛查,确保逐项整改到位。一是进一步规范纪检组内部的问题线索处理制度。针对存在的信访举报处理不到位等问题,2017年11月,驻厅纪检组研究制定《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执纪审查工作细则(试行)》,明确了问题线索分类处置的依据、情形、督察督办机制等内容,建立了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处理过程全程留痕等机制。二是对历史举报件进行“回头看”。对2014年以来的信访举报件“大起底”,全面进行复核,对其中反复举报、有一定可查性的信访举报件,依纪依规进行相应处理。三是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的处置。对2017年收到的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含巡视移交的信访件和线索)逐一梳理、严格把关,其中,不属于驻厅纪检组受理范围的按程序进行转办并及时督促反馈;其余涉及财政干部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的四类处置方式进行处理。四是严肃认真处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对于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驻厅纪检组多次专题研究,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正在严格按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2.“四风”问题禁而不绝

  (17) “文山会海”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关于精简会议。一是经党组会审议,印发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精简规范会议活动的通知》,明确要求按照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已发文部署或能采取其他方式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会议、培训活动应科学统筹、避免重复。同时,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二是严格会议审批。按要求编制会议年度计划,对需召开的临时性会议,要求相关处室、单位按照“一事一报”原则,按规定程序报厅领导、厅长审签。对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会议,一律不予核拨经费。同时,对会议活动规模、数量等,严格按照《湖南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14〕17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关于精简公文。一是制定了《湖南省财政厅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程》,将精简高效作为公文处理的基本原则,要求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减少临时性发文,切实精简文件数量。经三次征求各处室、单位意见后,已通过湘财办〔2017〕37号文件印发执行。二是根据《湖南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湘政办函〔2017〕64号)有关规定,专门明确了厅机关公文办理工作考核办法,从2017年起,对各处室、单位公文办理情况进行单独考核,进一步强化公文办理绩效考核和问责制度,并将“未完成年度精简文件目标任务的,每少精简1%,扣1分,最多扣10分”作为单独考核项,通过绩效考核督促各处室、单位切实强化责任、精简公文。三是探索精简公文的科学方法。探索将体例相似、时效允许的公文,如部分指标文、批复等,采取合并发文的形式集中发文,减少发文数量。推广公文办理信息化,减少纸质文件,提高办文效率。同时,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原则上,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已公开的上级文件,不得原文转发;适量减少配套类、分工类文件数量。

  (18)调研活动重形式,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弱化。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要求班子成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为民服务真正落到实处。调查研究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增加负担。二是健全制度,规范调研活动。印发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精简规范会议活动的通知》,从完善调研制度、改进调研方式、提升调研实效、严肃调研纪律等四个方面明确了工作措施,比如,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事前调研制度,重大决策、重大政策出台前应当充分调研论证,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应当通过调查研究查找根源、解决问题。要紧密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每年确定若干重大课题,由厅领导领题深入调研,形成政策建议。要科学确定调研主题、选定调研地点,科学运用不同的调研方法,倡导不打招呼、不作事前安排的随机性调研,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调研应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报告应既讲成绩、更讲问题,既讲事实、更讲分析,既讲现状和情况、更讲趋势和建议;报告应语言精练准确、问题切中要害、意见建议切实可行,反对说官话套话、玩文字游戏,反对一切形式的“八股文”。要注重通过调查研究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运用调研成果指导具体工作,着力解决好制约财政改革发展的现实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调研活动要自觉遵守中央和省相关纪律规定,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调研过程不得影响基层正常工作,不给群众增加负担。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严格遵守出差食宿规定等。

  (19)“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在日常公务接待活动中,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严格执行“一函三单”制,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按公务接待审批单层层把关,工作餐一般安排在厅机关食堂,就餐必须提供详细菜单,以湖南本地家常菜为主,不提供高档菜肴、香烟和酒水。二是对《湖南省财政厅机关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对公务接待原则、具体要求和操作细则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在全厅印发执行。据统计,我厅2017年公务接待经费实际支出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

  (20)收受“红包礼金”现象仍有发生。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巡视期间厅党组下发了《关于开展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厅范围内开展了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行动,干部职工对十八大以来收受的红包礼金进行了主动清退。二是加强教育,严明纪律。各党支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要求党员带头遵守廉洁纪律,不准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了《中共湖南省财政厅党组关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品礼金,拒收不了的,要及时上交廉政账户、机关纪委或驻厅纪检组,并报告送礼人相关情况”,并通过不定期检查、视频监控、收送双查等硬措施,坚决刹住这一不正之风。

  3.“靠山吃山”问题突出

  (21)没有从政治的高度认识“靠山吃山”、“四风”等问题带来的廉政风险。国库资金存储不够规范,干部亲属中有享受资金存储照顾情况。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规定(试行)》(湘办发[2017]3号)印发后,我厅随即在全厅范围内组织学习。驻厅纪检组与机关纪委联合行动,对干部职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金融系统工作、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了摸底汇总,并组织全厅副处级及以上干部签订了承诺书,保证不利用职权与职务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在湘办发〔2017〕3号文件的基础上,厅党组结合我厅实际,认真审议,逐字逐条逐项研究,制定印发了《湖南省财政厅贯彻〈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规定(试行)〉实施意见》,对湘办发〔2017〕3号文件的规定作了进一步细化、延伸,明确将《规定》的适用范围扩充到副处以上干部,并结合财政自身特点,将领导干部在金融活动中禁止性行为扩展为六项。此外还对财政专户管理、国库现金和专户资金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管理、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选择、政府投资基金托管银行与管理人选择等财政管理中与金融机构密切的业务提出了规范要求。制度印发后,驻厅纪检组组长、厅党组成员石建国和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庄大力共同召集全厅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学习,按照杜家毫书记2017年10月9日讲话精神和省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金融活动有关情况的通知》(湘纪发〔2017〕8号)要求,对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会上通报了《关于3起领导干部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湘纪通〔2017〕25号),要求全厅副处以上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明纪律,对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三是自查自纠,全面清理以往资金存储。驻厅纪检组、机关纪委会同厅内有关处室,对2013—2017年的有关账册进行了全面清理清查,机关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要求凡是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必须立即进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四是立行立改,主动清退。专项整治期间,部分干部主动报告了其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承揽关联金融业务情况,个别有获利情况的已主动上缴5910省廉政账户。五是整章建制,源头管控。针对以往省本级国库现金管理不够规范,制度不健全,社会保险基金专户定期存款定存银行网点多,存单分散,存于多个非开户银行网点等问题,我厅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印发《关于明确省级财政资金定期存放工作有关事项的函》(湘财库函〔2017〕6号),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同时加快推进省级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从源头规范省级财政专户管理,防止利益输送。在前些年清理6个财政专户基础上,2017年进一步加大力度,清理撤销财政专户9个、社保子账户6个。积极建章立制,规范今后资金存储管理。目前已制定出台了《湖南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2017年9月5日,按照最新办法,我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委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了2017年第1期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公开招标工作,共有21家商业银行参与投标,经公开评定,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等15家商业银行中标。此外,我厅还制定出台了《湖南省省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对“所有省本级财政专户定期存放操作采用综合评分法和公开招投标方式”作出了制度规定。

  4.资金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22)资金管理存在漏洞。78项专项资金审核信息没有实现共享,专项资金多头安排、重复安排情况时有出现。近3年,企业处多头安排企业项目资金,2016年外经处与企业处多头安排企业项目资金。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对审核筛查确认后的重复安排资金予以收回。我厅对2016年重复安排资金进行了梳理,对同一企业同一项目采取无偿补助方式多头重复支持的,按照资金下达时间顺序进行清理,对后下达的专项资金予以收回,由市县统筹用于同科目下的其他产业发展支出。对经甄别,属于主管部门立足部门职责对同一企业不同项目给予支持的,以及对同一企业通过不同方式给予支持的情况,根据主管部门意见予以保留,并严格加强监管。二是从源头控制多头申报的问题。进一步推进专项资金深度整合,将原信息产业与信息化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型工业化专项整合为制造强省专项,将原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专项整合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并重新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边界,防止交叉重复支持。在项目申报环节规范管理,督促主管部门加强项目比对,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充分发挥市县贴近基层、项目管理核查便利、信息更对称的优势,对具有地域管理优势的专项资金,通过因素法分配下达,下放项目审批权限,由市县自主落实到具体项目。三是通过信息系统实现项目审核“查重”。对重点领域专项资金专门开发或升级项目库管理系统,实现专项资金审核信息互通共享。目前,省级财政科技资金系统已上线运行,对科学发展计划、产学研、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普、知识产权等专项资金通过系统 “查重”。同时,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已经完成升级改造初步设计,即将上线运行。四是以全面预算公开倒逼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按照《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办法(试行)》对省级专项资金实现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分配结果、绩效评价全过程“五公开”。全面开展省级预算公开工作检查,对未公开到位的专项资金要求立行整改,接受社会监督。

  (23)对资金分配后的追踪、考核不到位,个别地方出现套取挪用专项资金情况。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对套取项目资金的市县分情况进行了相应处理。相关市县有关部门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和党纪、政务处分,部分市县由同级财政安排补回被挪用的资金;在2018年相关资金安排方案中,对存在套取挪用资金的市县给予了降档、扣减资金的处理。二是强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要求省直部门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我厅组织专家对部门自评报告进行集中评审,将专项资金安排科学、使用规范等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对于资金管理工作欠规范的5个专项评定为“”,25个专项评定为“一般”。加强绩效结果运用,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主管部门及时将整改意见反馈至项目单位,督促整改。整改不落实或不到位的,根据情况调整或收回项目资金。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专项资金检查列入2018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选取资金规模大、公众关注度高、面向社会广泛分配的部分专项资金进行重点检查。对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处,相应取消该专项资金分配资格。四是开展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充分运用审计、湖南专员办、财政监督等部门检查结果,对查处的虚报套取、挪用或滞留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在绩效综合评价时作扣分处理,扣分从0.2分到1.7分不等。综合评价结果与市县转移支付分配相挂钩,对评价较低的市州和县市区相应扣减转移支付资金。

  (24)待分配资金安排自由裁量权较大,每年按惯例使用,资金分配主观性、随意性大。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制定处室代编预算资金管理规程。在对处室代编预算资金分类梳理的基础上,印发了《湖南省财政厅处室代编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资金使用范围、预算编制、审批权限、下达时限等进一步明确规定、规范管理。二是以监督检查推进规范管理。将《湖南省财政厅处室代编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作为我厅以后年度内部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内控管理,严格规范执行。三是提高处室代编预算资金透明度。除涉密事项外,处室代编预算资金下达文件要求在发文后5个工作日内在省级预算公开统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预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公开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我厅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这次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大多数需要标本兼治,长期整改。我们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扭住问题不放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坚持不懈抓整改,标本兼治促发展,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全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形成长效。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巡视整改工作。当前,全厅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下一步的整改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强化政治责任感和担当精神,进一步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抓牢制度建设,让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全厅干部职工中落得更深更实。不断强化“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持续发力,全面抓好整改后续工作。我厅将安排专人及时收集巡视整改情况公开后社会群众及我厅干部职工对整改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对反应的重要问题及时回应、妥善处理,同时坚持目标不变、措施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做到厅党组总揽全局,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把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形成党组带支部、领导带群众、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良好工作局面。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再督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紧盯不放,加快进度,推动解决。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和发展建议,强化督办,脚踏实地,稳步推进,打好持久战、攻坚战。

  三是凝神聚力,以巡视整改成果进一步推动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认识巡视整改对财政事业的推动作用,不断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果,要切实将各项整改措施落细落长落常,尤其是将巡视整改各项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凝聚起推进事业长远发展的强大政治动力。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巡视整改紧密结合、与财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向高标准看齐,查找差距,完善相关工作举措和制度。大力推进财政文化建设,坚持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为核心的财政文化,以内生动力提升干部精神境界。以规划管长远,以规则管当前,以规矩管行为,以规范管习惯,在改革创新中攻坚克难,在解决问题中推动发展,努力实现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5165127;邮寄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邮编:41001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湖南省财政厅党组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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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8日,省水利厅召开巡视整改督查工作推进会,水利厅
中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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