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补贴瞄准种粮者 “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 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30.09.2015  11:49
        农业补贴将瞄准种粮者,真正做到“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在省政府新闻办9月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财政厅副厅长欧阳煌发布湖南省实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新闻。

  欧阳煌介绍,我省是首批5个试点省之一,省政府批准《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核心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其中,将全部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以及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80%,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将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20%,加上农业“三项补贴”的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

  欧阳煌发布,耕地地力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2015年,我省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粮食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05元、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75元(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70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采取“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粮食适度规模补贴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