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再获全票通过

16.01.2018  21:51
  湖南法院网讯  1月12日,在衡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衡阳县人民法院院长谢云业代表衡阳县人民法院向大会作了报告。与会代表们在认真听取和审议法院工作报告后,报告于13日上午获全票通过。据了解,这是该院工作报告连续6年获全票通过。

  谢云业同志在报告中称,该院2017年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之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聚力审判执行,创新司法服务,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年新收各类案件4110件,审执结3827件,结案率93.1%。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保障平安蒸阳建设,审结抢劫、放火、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31件60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5人,重刑率25%,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推进和谐蒸阳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261件。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促进法治蒸阳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官、民”关系。受理行政诉讼和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共104件,审结104件,结案率100%。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助力诚信蒸阳建设,全院共组建八个执行团队,强化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全年共执结常规案件1099件(含旧存),清结执行积案112件,结案标的达3.9亿余元。

  对于2018年的工作部署,谢云业同志表示,新的一年该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新起点、新形象、新跨越”创建活动,开拓进取,扎实苦干。坚持能动司法,在主动服务大局上更加积极有为;坚守公平正义,在提升办案效果上更加积极有为;坚定使命担当,在综合配套改革上更加积极有为;坚决全面从严,在树立法院形象上更加积极有为。以四个“更加积极有为”为建设“实力、法治、文化、和谐、生态”之县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衡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白里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