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域名变更公告

20.11.2017  14:02
近日,张家界市财政局、市供销社联合印发了《市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张财外〔2017〕482号),明确了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范围、支持方式、申报流程及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张家界市认真贯彻落实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要文件精神,市财政2017年追加预算100万元设立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自2018年起每年预算200万元。专项资金将重点用于支持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农村电子商务、农资经营及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等八大方面。为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采取综合运用贷款贴息、直接补助、先建后补、股权投入等方式投入到供销合作社参股控股企业,助推供销合作社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 据悉,今年该社推动开展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土地托管试点、农村电子商务和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等重点改革事项。目前,各区县社根据改革事项推进情况,正在抓紧组织项目申报。年底前,市财政局将联合市供销联社对申报项目检查验收后,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