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长江委对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08.05.2018  10:34

  5月4日至6日,水利部长江委水资源保护局副局长杨永德一行对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2018年度第一次督导检查。水利厅副巡视员杨光鑫、省河长办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督导组重点听取了我省及怀化市、湘西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阅了两市(州)四县(市)河长制工作相关资料,实地察看了怀化市舞水二桥段、芷江县蟒塘溪水电站、花垣县花垣河竹蒿滩段、吉首市峒河寨阳段以及相关市县入河排污口、饮用水源地、污水处理厂等现场。

 

  督导组充分肯定我省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认为我省工作基础扎实、机构健全、制度到位、保障有力、推动有序。同时,督导组希望我省进一步加快“一河一策”编制和信息平台建设,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加大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扎实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督导组的要求,进一步抓好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是 将河长制工作推向纵深发展; 二是 全面建立湖长制; 三是 落实水利部“见河(湖)长、见行动、见成效”要求,夯实基础工作,加强巡河履职,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今年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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