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组织召开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座谈会

18.10.2018  08:21

  河长制工作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审议的工作内容。为进一步摸底情况,10月15日上午,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长沙组织召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座谈会,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畜牧水产局等单位分别汇报落实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座谈会上,参会代表就湖南河湖管理现状,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思路进行了深入探讨。

 

  省水利厅副巡视员杨光鑫汇报了河长制推行以来全省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责任体系情况。目前我省明确河长3.57万人、湖长1052人,实现了江河湖库全覆盖;以湘江和洞庭湖为重点,纵深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精准实施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前期河湖保护初见成效。但还存在工作机构不强、部分乡镇河长制保障不力、河湖治理资金缺乏等问题。

 

  省林业厅就河湖修复,省环保厅就工业污染、饮用水水源环境等重点领域整治,省住建厅就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和黑臭水体治理,省发改委就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省国土资源厅就河湖确权划界,省交通运输厅就僵尸船整治、船舶污染防治、港口岸线利用整治分别作了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宗林充分肯定各部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对当前我省河湖治理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同时指出,河长制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进一步探索推进。下一步,省人大将继续强化对河长制工作的支持,深入开展河长制工作调研,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的地方性立法,与各部门一道共同推进河湖保护,实现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座谈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