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举行“司法公正常德行”集中宣传暨旁听庭审活动

15.09.2017  15:35
  湖南法院网讯 9月14日,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举行“司法公正常德行”集中宣传暨旁听庭审活动。活动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住建局负责人,党校中青年干部读书班学员、教师等共计84人参加活动。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澧县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诉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处罚一案在澧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局长何宗华到庭参加诉讼。2017年3月,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调查后认定,澧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起在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澧阳街道办新河社区项目部擅自动工建设1-9栋商品房。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遂依据《城市规划法》,按审批建设面积造价6%处以55.2万元的罚款。澧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以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程序违法、事实认定不清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紧紧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进行了法庭辩论、陈述等法定程序。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对案件的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家一致认为,通过参加旁听,对法院的审判工作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了解,希望法院今后进一步加大行政案件庭审公开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 来源:澧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晓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