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开庭,我“找茬”——湘西州检察院开展第一期听庭评议活动

16.06.2018  00:05
  湘检网讯(通讯员 李莉 龙浩)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全州检察机关公诉人的庭审能力,湘西州人民检察院决定于今年在全州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开展听庭评议活动。6月13日,湘西州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在花垣县人民法院分别对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麻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开展听庭评议。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廖永忠,州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清明,州院刑事检察科全体干警和花垣县人民检察院、保靖县人民检察院部分公诉科干警参加活动。                                             公诉人指控犯罪                                            杨某某案庭审现场

                

                            麻某某案庭审现场

  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和麻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均是由于邻里纠纷处理不当而引发的案件,案件事实重大,证据较多,且在定性和量刑情节上均存在一定的争议,具有组织观摩庭审的价值和意义。公诉人庭前精心准备了出庭预案,庭审时指控有力、举证有序、辩论得体,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认真旁听了两起案件的庭审,随后在花垣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评议会议。首先由出庭公诉人员作出庭小结,汇报其心得体会。接下来,每位听庭人员根据观摩的情况,对本案的文书质量、公诉人出庭规范、在庭审各环节的表现以及临场表现和应变能力依次进行点评并打分。

                                             旁听席

                

                         廖永忠、张清明专委听庭

  评议人员普遍认为,公诉人综合素质较高、出庭行为规范、精神饱满、法言法语运用熟练,庭审应对从容,体现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整个庭审紧凑流畅、效果较好。同时,评议人员也提出了起诉书制作需进一步规范、讯问能力需提高、举证质证阶段技巧需提升、法庭辩论力度需加强等意见。                                             评议现场

                 

                        州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廖永忠

  廖永忠指出,开展听庭评议活动能够强化办案人员的主体责任,提高公诉人的业务能力和出庭公诉水平,加强对公诉人薄弱环节的锻炼,今后这样的活动还要继续开展。同时,廖永忠对全州公诉人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知识水平;二要精心准备,完善出庭预案;三要规范操作,包括着装、文书和法庭用语都要力求规范;四要学会掌控庭审,要有主导庭审的自信。

责编:       审核: 江世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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