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今年建设10家“示范性儿童之家”

19.09.2018  11:53

为了推动落实《湖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湘潭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提出的“到2020年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立1所为儿童及家庭服务的儿童之家”重难点指标。湘潭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妇联等湘潭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合出台了《湘潭市城区儿童之家建设标准与管理办法》,明确了城区示范性儿童之家、城区儿童之家建设标准。

通过近一个月的宣传发动,现有14个城区村(社区)进入湘潭市城区示范性儿童之家建设项目资格初审阶段,将选定10个村(社区)来打造一批示范性儿童之家。要求每个示范性儿童之家的活动用房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不小于200平方米,配备电视、图书报刊和文体器材,满足儿童的文化娱乐需求。同时明确管理和服务人员,组织动员志愿者关爱儿童,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儿童道德品格培育,开展体质体能锻炼,通过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培养独立合作能力,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疏导,形成对儿童安全、体能、品格、心理健康等全方位关爱。

据统计,我市63%村(社区)已建有服务儿童的机构,下一步,湘潭市政府妇儿工委将继续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工作,力争到2020年全面完成儿童之家的指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