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水利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13.02.2018  17:3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20日至9月1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水利厅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7年10月13日,省委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的组织落实情况  

  厅党组深刻认识到巡视整改工作是巡视成果运用的重要体现,是推动工作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巡视整改以来,我们主动认领问题,对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做到真查真改、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相关工作。

      (一)突出痕迹管理,层层压实责任抓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到位。10月13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组立即组织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杜家毫书记关于省委巡视工作要求以及省纪委王前良常委和省委第六巡视组文志强组长在巡视意见反馈会上讲话的主要内容。二是成立机构到位。厅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整改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改办),印发了落实巡视整改的工作方案,同时,整改办抽调专人集中办公,确保整改工作高效开展。三是动员部署到位。10月17日,厅党组召开了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要求全厅上下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松手、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四是整改责任落实到位。为进一步坚定整改决心,厅党组成员和厅整改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厅党组书记签订了整改责任状,共签订责任状20份。五是工作网络搭建到位。10月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全部出台,我们将巡视组反馈的11个问题,细化成31项具体问题,提出了109项整改任务措施,明确了6名牵头责任厅领导(其中厅党组书记、厅长詹晓安同志牵头负责4个问题)、9个牵头责任部门、15个责任部门、78名责任人员,构建了层层责任压实到位、级级工作传导到位、件件问题处理到位的工作责任网络。

    (二)突出上下联动,综合施策抓整改。 巡视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厅上下迅速行动、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任务,形成了巡视组指导、厅党组督导、整改办协调、责任部门具体经办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一是始终坚持在巡视组指导下开展整改工作。厅党组注重与省委第六巡视组的工作衔接,及时学习领会最新巡视整改要求,保证了我厅巡视整改工作始终在巡视组的指导下进行,确保整改效果与质量。二是厅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带头抓整改。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厅党组先后6次召开党组会或厅党组书记办公会,研究调度落实整改工作。10月26日,厅党组召开落实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要求,厅党组及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深刻查摆问题,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开出了“辣味”、达到了效果。厅党组书记每10天调度全厅整改进度,厅党组成员每周调度整改进度,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切实做到亲自抓、经常抓、抓经常。三是厅整改办及时协调调度,强化督查督办。整改办先后9次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对反馈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销号。每周对各整改责任部门(单位)进行严格督查督办,实现了对9个整改牵头责任部门(单位)现场督查全覆盖。四是整改责任部门认真履责担当。责任部门(单位)严格按照“三张清单”要求,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将任务落实到具体事。按照问题划分,从15个整改责任部门(单位)中明确9个部门(单位)为牵头责任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各责任部门(单位)将任务细化至周,每周向分管厅领导及整改办报告整改进度。目前,共召开责任部门(单位)落实巡视整改内部碰头会52次、召开部门(单位)协调会11次,有效提高了整改工作质量。 

   (三)突出精准快严,周密有序抓整改。 巡视整改中我们坚持出实招、求实效,结合全厅工作实际,细化目标压实责任,做好“精准快严”四篇文章,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落实。一是精细管理重细节。为有序落实整改工作,厅整改办先后5次向各责任单位发出通知,明确任务完成时间、成果质量要求、审核把关程序等,制定了8套工作表格。对整改进度实行挂图上墙,对任务细化到周,确保个个问题有回应、件件任务有时限、条条措施可执行。二是准确对焦好操作。对巡视提出的问题,我们坚持追根溯源,根据具体问题线索,制定具有指向性与操作性的任务清单。整改问题凡是要到人到事的,一律落实到具体人与具体事上,切实强化整改的针对性。三是快速行动早谋划。巡视意见反馈后第一个工作日就建立了整改工作机制、印发了工作方案,第二个工作日就召开了动员部署会、签订了责任状,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了“三张清单”的制定,各项工作的迅速开展为整改工作赢得了时间。四是从严要求求实效。在整改要求上从严,明确规定将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在质量把控上从严,严格审核任务清单,2次征求全厅意见、先后退回5个部门提交的整改措施。在督查问效上从严,制定了巡视整改督查办法,厅党组成员一周一调度,主要领导10天一督办,厅整改办高频次调度,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有力、推进有序。 

   (四)突出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整章建制抓整改。 我们从思想深处深刻反思巡视反馈存在的问题,立足于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以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一是对标检查重落实。巡视以来,我们对照已经出台的制度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检查与执行,进一步严格办事程序、按规矩办事。如: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党建工作督查制度》,对基层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一次集中督查检查;厅党组对《湖南省水利厅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意见》、《湖南省水利厅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进行再学习等。二是不断完善制度。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完善、补充各项制度,尤其是完善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近期对《湖南省水利厅党组议事规则》、《湖南省水利厅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管理办法》等11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新出台或准备出台《湖南省水利厅党组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水利系统政企分开工作的通知》等15项制度文件,不断扩大整改成果。通过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厅党组紧扣巡视反馈的3大类11个问题,逐项分解细化,形成了3大类11个31项具体问题的“问题清单”。目前,3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8项,已经制定整改措施或建立完善制度需要长期坚持的13项。开展专项整治5项,发现问题137个,整改问题137个,党纪政纪处分27人。 

   (一)四个意识不够强,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关于“政治意识和看齐意识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不及时、不深入。对于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从抽查情况看,部分支部存在传达学习不及时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关于加强湖南省水利厅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意见》、《湖南省水利厅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等学习制度,对全厅党员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发放了党员学习专用记录本,建立了理论学习台账。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多次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党章(修正案)、《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等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 

  (2)针对“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存在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现象。所编制的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12~2016)未依法将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纳入禁采区,被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点名通报”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已将自然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规划为禁止采砂区域,同时印发了《关于废止〈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12~2016年)〉的通知》。三是印发了《湖南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编制大纲(2017~2020年)》,相继召开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调度会、洞庭湖区采砂规划初步方案座谈会,组织研究洞庭湖区采砂产能退出机制及《洞庭湖采砂初步建议方案》。四是要求在新一轮规划出台前,洞庭湖区实行全面禁采,责令岳阳、常德、益阳、张家界等市开展专项清理整治。 

  针对“对重点民生实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不力。上半年全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完成情况与全年提升5%的目标任务存在较大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修订印发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考核办法》,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扶贫考核、全面建设小康考核,严格考核,强化奖惩措施,加大推进力度。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据省卫计委初步统计全年水质达标提升率超过了5%,圆满完成年度任务;巩固提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目标任务为322万人,已完工工程受益人口达414万人,总进度为129%;已解决农村饮水安全贫困人口149万人,总进度为125%。三是提请省人大通过立法加强水源保护,出台了《湖南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四是会同省卫计委、省环保厅下发《关于切实提升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的通知》,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工作。五是加强水质检测人员培训,举办了湖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县级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检测员第六期培训班。六是加强督查督办,对各市(州)水质达标率进行了通报,对岳阳市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专项督查。 

  (3)针对“政治规矩意识不强。巡视员、副巡视员长期固定参加党组会并参与表决,对如何正确发挥离退休老同志余热作用引导规范不够,巡视整改中未按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了《湖南省水利厅党组议事规则》,对参加党组会议人员及表决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自巡视整改以来予以严格执行。二是积极组织老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帮助离退休老专家申请入库省水利行业评审专家库,发挥老专家优势。三是召开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巡视整改。 

   2.关于“党组战斗力不够强”的问题。 

  (4)针对“存在好人主义倾向,在管党治党上动真碰硬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驻厅纪检组就巡视移交问题线索与省纪委进行了衔接与协调,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开展了相关调查工作;在完成了红包礼金清退工作的基础上,十八大之后仍收受红包礼金的同志作了深刻检查。 

  (5)针对“推进全省水利改革攻坚力度不大。对事关全省水利系统的政企不分、事企不分的同体运作态度不坚决,对反映集中的洞工局任项目法人体制久拖未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水利系统行政单位下属企业和党政干部违规兼职情况清查的紧急通知》,针对全省14个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还有部分施工等企业未完成政企分开或事企分开的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水利系统政企分开工作的通知》。二是对厅直有关单位进行了调研,指导厅直事业单位与下属施工类企业脱钩工作。三是围绕洞庭湖治理工作实际,加快洞庭湖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机制改革研究,加强与省编办沟通,做好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工作。四是完成了《新形势下洞庭湖治理工程项目法人体制改革方案》的起草和修改工作,已报上级部门。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的建设有待加强  

   3.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6)针对“党组对支部(总支)工作的指导不够。厅领导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自我批评,只以领导身份点评”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厅党组对《湖南省水利厅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意见》、《湖南省水利厅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组织了再学习、再讨论,进一步提高了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认识,明确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二是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党建工作督查制度》,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了一次集中督查检查。三是下发了《关于调整厅领导所在党支部的通知》。 

  (7)针对“基层组织不够健全。全厅163个基层党组织中有个别支部存在缺书记、副书记或委员”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建立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二是对全厅163个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分类建立台账。三是对到期未换届的支部下发了督办函,目前,全厅具备换届条件的党组织已全部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 

  (8)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够好。有的支部一整年都没有开过一次支委会,有的支部把支委会、党员大会和行政会混开;谈心谈话不经常不均衡;个别支部2015年度无党员花名册和管理台账,党员信息底子不清”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转发并学习了省直工委《深入推进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二是督促所属党组织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达标任务,对谈心谈话的频次、内容以及支部台账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强化“三会一课”落实到位。三是离退处等支部就管理台账进行了完善。 

   4.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未根本扭转”的问题。  

  (9)针对“部分支部书记履职不到位。平时抓业务多,抓党建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各党组织书记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二是11月22日-24日,组织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提升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能力。三是年终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5.关于“选人用人方面不够规范”的问题。  

  (10)针对“巡视整改不够到位。混编混岗、超职数配备干部、轮岗交流不够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对有关单位编制情况和工作人员进行了梳理,制定了《混编混岗人员调整工作方案》。二是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和工作人员特长安排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编制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三是制定了《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消化工作方案》,今后坚决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四是开展领导班子及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听取关于选人用人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提升干部轮岗交流的科学化水平。 

  (11)针对“个人事项报告不实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对去年以来新提拔的30名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进行再次核实,对未如实报告的11名同志中10名给予批评教育,1名同志给予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处理。二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专项培训,提高填报信息准确度。三是对新提拔干部,严格执行“凡提必核”规定。 

  (12)针对“‘近亲繁殖’比较严重。省水利系统部分处级干部与其亲属同在一系统工作,如某直属单位的一名班子成员与其妻儿一家三口同一单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重申在厅系统严格执行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的通知》,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把进人关。二是对已经形成需“回避”的问题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如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某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现已调整到其他单位工作,其妻子已到龄退休。 

  (13)针对“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设计院、水利职院等没有专职人员负责档案管理,部分档案存在入党入团及政审材料等缺失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加强文件政策的学习与宣传,再次认真审查相关干部档案,补充完善缺失的材料。二是开展档案专项审核集中整改专项督查,根据问题严重程度进行处理,其中对个人档案造假的1名同志,要求其辞职,目前,该同志已辞职离开单位;对个别档案管理不规范的厅直单位,进行了发函督办。三是明确要求厅直各单位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对厅直各单位管档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与指导。 

  (14)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不规范、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收集整理去年6月份以来新提任的6名处级干部、7名科级干部纪实材料64份,全面完善纪实工作资料。 

   (三)“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仍有差距  

   6.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的问题。  

  (15)针对“政治站位不够高。抓廉政建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多,结合水利部门实际研究少,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够,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下级单位班子,措施不够果断”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驻厅纪检组向厅党组提交了问题责任清单,要求厅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10月26日,厅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展开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驻厅纪检组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展开了自我批评。四是制订《湖南省水利厅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修改《湖南省水利厅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五是召开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签定《湖南省水利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促进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六是加强对党组廉政谈话和民主生活会台账资料的检查,提高党组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七是对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的下级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调整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16)针对“监督执纪仍存在失之于宽松软的现象,对有关信访举报深挖细查不够,攻坚克难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对所有信访举报进行了大起底,对每一件信访举报认真进行了核实,情况属实的,该立案的坚决立案;情况不实的,也予以了澄清。 

   7.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7)针对“超标准接待、违规乘坐一等座、租车费过高且涉嫌造假套取资金等问题仍存在。厅机关车辆维护费超支,会议费和培训费超预算,厅机关和洞工局有关人员违规乘坐高铁一等座77人次”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从严把好财务关,印发了《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湖南省水利厅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对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进行从严把控。二是违规乘坐高铁一等座77人次超标准金额已清退到位。三是2016年以来超标准接待、违规乘坐一等座、租车费过高等问题已杜绝。 

  (18)针对“将出国(境)考察当成变相福利,借学习培训之名公款旅游。存在成员年龄结构偏大、考察缺乏实质内容、个别同志多次出国(境)”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完成了近年因公出国组团的清理清查,进一步确立了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工作原则。二是起草了《湖南省水利厅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管理办法》。三是对厅系统自2015年以来举办的所有培训班进行了排查梳理和自查自纠,进一步重申学习培训的有关纪律和规定。 

  (19)针对“厅机关、洞工局、水电设计院、水文局存在违规发放补贴、奖金等”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对照问题清单开展全面账务清查。二是积极组织清退,厅机关、洞工局、水文局、水电设计院对违规发放的补贴、奖金组织了清退。三是加强对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奖金、补贴发放的政策性指导。 

  (20)针对“存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对厅机关及其下属单位是否存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2017年以来,共收到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举报5起,已了结3起,提醒谈话3人,另有2起初核中。二是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上,对相关规定进行了再次强调。 

   8.关于“廉洁风险防控不力”的问题。  

  (21)针对“廉洁风险防控不力。对各级水利部门存在的‘同体运作、靠水吃水’重视防控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结合水利部门工作实际,在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等方面进一步进行规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水利系统政企分开工作的通知》。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用身边的违纪违法事例、反面典型教育干部,去年以来,驻厅纪检组共立案3件,查处干部5人,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人。三是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处理问题,去年以来函询了3个副厅级单位、9个干部,开展廉政谈话130人次。四是进一步抓好涉矿涉砂等专项整治行动。 

   9.关于“工程管理混乱”的问题。  

  (22)针对“某直属单位的工程设计项目和大多数科研项目均规避招投标程序”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完成了已签订设计、科研合同的项目合同情况的全面清理。二是制定了《洞庭湖治理工程设计管理办法》和《洞庭湖治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23)针对“招投标形同虚设,有少数几家公司反复多次中标”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印发了《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行为的通知》等文件。二是实现了省级和12个市州交易中心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化,并开展了远程异地评标试点。三是对7起涉及水利建设市场行为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对3家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对4家施工企业进行了全省通报批评。四是对目前已完成招标或开工在建项目的中标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统计,已对10家施工企业进行集体约谈。 

  (24)针对“施工管理流于形式,监管严重缺失。部分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对工程监管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完成了《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事权划分的意见》的起草工作。二是完善了水利工程电子招标系统的标后履约功能,防止项目负责人重复投标。三是建立了我省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台账。四是对全省在建水利项目工程进行了现场检查。五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六是对参建单位通报了10月份钱粮湖、共双茶、大通湖东垸三垸蓄洪工程安全建设工程情况。 

  (25)针对“工程变更频繁、随意。2011年以来,某直属单位已完工的项目中,发生变更的超合同金额项目占比较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建立了《洞庭湖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台账》,研究分析了项目变更原因,为进一步减少变更提供依据。二是将《洞庭湖治理设计变更管理规定》修改为《洞庭湖治理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对规范变更管理进一步予以了明确。 

  (26)针对“工程验收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放水’。部分工程竣工验收仅限于看资料,而对工程现场情况不作全面了解,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洞庭湖治理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二是加大了对验收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召开了洞庭湖区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进一步强调了验收工作。 

  (27)针对“工程款支付管理混乱。某直属单位存在提前支付工程款或支付滞后、互相推诿、程序繁琐的现象,违规将工程履约保证金由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款”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发函督促3家施工单位尽快递交工程款发票,目前,3家单位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全面清理排查,对具备支付条件的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三是完善洞庭湖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电子报批系统,进一步简化了资金报批程序。四是在已将履约保证金定期存款转为活期存款并推广实行保函制的基础上,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及时退回了保证金,进一步加强了保证金的缴纳与管理。 

   10.关于“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不严”的问题。 

  (28)针对“特别是出入境管理不够严格。存在部分干部因私出国(境)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证照未上交保管或审批程序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制定《湖南省水利厅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二是建立健全《省水利厅登记备案人员台账》、《因私出国(境)证件台账》、《因私出国(境)审批台账》。三是对2017年5月专项清理前的未严格履行程序因私出国(境)的有关人员以及27人次因私出国(境)的审批程序不完整的进行了严肃批评。四是责令11名处级干部未按审批要求因私出国(境)的所在单位,提交书面检查,并要求今后严格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 

   11.关于“对下属部门和单位监管不严”的问题。  

  (29)针对“政企不分、事企不分仍然存在。上一轮巡视之后,注销清理分离了一批企业,但目前厅属二级单位仍存在一些开办的公司、实体,增加了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指导厅直事业单位与下属施工类企业脱钩,对脱钩进度较慢的主管单位、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函。二是指导厅直有关单位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省水科院制定了《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院属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水电设计院出台了《关于颁布<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院属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0)针对“同体运作严重,形成系统内循环和无形的准入壁垒”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取消了准入备案等任何形式的市场准入限制,全面开放了建设市场。二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同体运作问题调查摸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水利系统政企分开工作的通知》。三是做好厅直事业单位与下属施工类企业脱钩工作,对个别企业脱钩进度较慢的主管单位、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函。四是清理出设计合同2类,科研合同4类,制定了《洞庭湖治理工程设计管理办法》和《洞庭湖治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择入围单位,邀请外省、外系统相关单位参与竞争,打破系统内循环和准入壁垒。 

  (31)针对“下属单位自行其是,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督促厅直有关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奖金发放制度,严格执行奖金、津补贴发放和审批程序。二是设计院、洞工局等单位对违规发票、超发津补贴等进行了清退。三是加强事业单位规范管理,尤其加强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监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厅党组将继续严格对照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坚定不移、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果接受省委和人民群众的检验,推进全省水利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发力抓好整改。 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在前段整改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进行再次整改,确保祛病除根;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要加快进度、紧抓不放,坚决整改,确保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条条整改到位、件件落实到位。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体系建设。充分认识到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切实扎紧党内制度的笼子,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有效促进作风转变。下一步,将对仍需完善的制度,抓紧研究,堵塞漏洞,弥补缺失,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推进。 

   (三)切实强化监督检查。 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作为我们各项工作的警戒线和高压线,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改难度较大、容易反复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松劲、成效上不回潮。 

   (四)推动水利事业全面发展。 水利发展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到治水兴水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党的建设和水利发展两手抓。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水利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党组织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强化党建工作促进水利业务工作,推动十九大精神在水利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推动水利各项工作在新时代担起新使命,逐步解决全省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水利发展之间的矛盾,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贡献水利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5486093;邮政信箱:湖南省水利厅巡视整改办公室(防汛大楼1702房,邮政编码410007);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中共湖南省水利厅党组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