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赣签订渌水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30.07.2019  18:5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工作部署,近日,湘赣两省财政、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相向而行,求同存异”的原则,就两省交界处的渌水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经过反复磋商,达成了一致意见,正式签订渌水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这是湖南省签订的第二个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渌水是长江支流湘江的一级支流,两省签订补偿协议,将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流域水环境联防共治、促进渌水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向好。 

  根据协议,两省以位于江西省萍乡市与湖南省株洲市交界处的国家考核断面——金鱼石断面水质为依据,具体组织实施渌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按照“谁污染、谁补偿,谁保护、谁受益”原则,协议约定,根据国家公布的金鱼石断面水质评价结果,按月核算渌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若金鱼石断面的水质类别达到国家考核目标(Ⅲ类水),湖南省拨付补偿资金给江西省;若水质类别劣于国家考核目标,江西省拨付补偿资金给湖南省。实施年限暂定为2019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除建立以经济补偿手段为主的横向补偿机制外,两省还将加强流域联防共治,防控铊污染,并通过采取工程、经济、科技等措施,协力加强渌水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渌水流域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并改善,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作出贡献。 


(资环处)